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

ID:31572668

大小:272.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1-13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_第1页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_第2页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_第3页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_第4页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_第5页
资源描述: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指南2018年12月1日发布2018年12月1日实施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服务指南一、事项编码:二、适用范围:已成立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注销;法人。三、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四、设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五、受理机构阿鲁科尔沁旗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

2、理局窗口六、决定机构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办理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要求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审批数量限制。八、申报材料: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版特定要求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纸

3、质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原件一份纸质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一份纸质九、办理方式窗口受理:直接到-阿鲁科尔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监局企业登记注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向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带齐本规定的相应材料一并提交。十、办理流程(一)流程图(二)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包括受理、审查、决定程序:1、受理申请人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向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带齐本规定的相应材料一并提交。2、审查受理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

4、件的,进行系统录入并出具《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3、决定出具《注销通知书》十一、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24小时内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24小时内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1、收费项目:无2、收费依据:无3、收费标准:无十三、结果送达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24小时内经由现场取件或邮寄送达。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2、申请人在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5、行政诉讼;十五、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阿鲁科尔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监局企业登记注册窗口(二)电话咨询0476—7230117十六、监督投诉渠道(一)现场监督投诉阿鲁科尔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总服务台投诉(一)电话投诉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476-7220093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地址:天元大街北、集通路东100米,阿鲁科尔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监局企业登记注册窗口时间:周一到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十八、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一)办理进程查询方

6、式1.现场查询阿鲁科尔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监局企业登记注册窗口2.电话查询0476-7230117(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1.现场查询阿鲁科尔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监局企业登记注册窗口2.电话查询0476-7230117权力编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图(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优化后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受理(0.5个工作日)负责人:姜忠电话:15047662388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否则一次性告知补正审查(1个工作日)负责人:姜忠电话:15047662388决定(0.5个工作日)负责人:姜忠电话:15047

7、662388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清税证明文号 注册号 经营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名称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家庭经营□注销原因 备注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经营者签名:年月日      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须知1.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

8、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