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缔结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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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外婚姻缔结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政治]张晓丹  秦波  约6494字  摘要:涉外婚姻的缔结涉及到至少两个以上国家有关婚姻的法律规定,并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基于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对此规定不详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9编第61条做出了一定的改进,但亦有其考虑不周之处。有鉴于此,本文就涉外婚姻缔结法律适用的规定,包括实质要件、形式要件、领事婚姻以及涉外婚姻的效力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Abstract:Thecelebrationofforeignmarriageisinvolvedinlawprovisionsofmarriag

2、eofatleasttwocountries,andrelatestotheimmediateinterestofmarriagepartyconcerned.Whereas,theCivilLawofPRC(draft)madecertainimprovementatclause61ofchapter9duetotheambiguityoftheexistingGeneralRuleofCivilLaw.However,therearestillsomeinconsideration.Thispaperproposesmypersonalviewpo

3、intontheprovisionsofapplicationoflawofforeignmarriagecelebrationincludingsubstantialessentials,formalessentials,consularmarriageandvalidity,etc.  关键词:形式要件实质要件领事婚姻效力  Keywords:celebrationofforeignmarriageformalessentialssubstantialessentialsconsularmarriagevalidity  作者简介:张晓丹(1979

4、-),女,四川绵阳人,法学硕士,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秦波(1979-),男,四川成都人,法学硕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刑一庭  涉外婚姻可能存在多种情形,包括在中国境内的涉外婚姻和在中国境外的涉外婚姻。而在中国境内的涉外婚姻又包括相同国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缔结的婚姻、不同国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缔结的婚姻、中国人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缔结的婚姻。在中国境外的涉外婚姻又包括相同国籍外国人在第三国缔结的婚姻、不同国籍外国人在第三国缔结的婚姻、不同国籍外国人在一方国内缔结的婚姻、中国人与外国人在该外国人本国缔结的婚姻、中国人与外国人在第三国缔结的婚姻、中国人之间在

5、某外国缔结的婚姻。就中国而言,涉外婚姻也不再是少见多怪的现象,而有关案例也时有见诸报端,但相关立法1却有其不足之处,故本文将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就涉外婚姻的缔结做一番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9编第61条的规定,在是否允许缔结涉外婚姻或认定某涉外婚姻有效、无效抑或为可撤销婚姻时,应从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两方面进行审查。关于婚姻成立的法定手续,只需婚姻缔结地法、任何当事人一方的本国法、住所地法或经常居住地法这几种法律中的某一种认为有效,即承认其有效。在实质条件上,当事人应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关于结婚实质条件的规定,即如婚姻缔结地为中国,则应

6、符合中国法律关于结婚实质条件的规定,如婚姻缔结地为外国,则应符合该外国关于结婚实质条件的规定。由于该条对形式条件的规定十分宽松,从某种意义上说,就结婚形式条件而言,很难使之无效,因此对结婚效力认定的关键在于结婚的实质条件是否符合婚姻缔结地法的规定。结婚符合婚姻缔结地(中国或外国)法律关于结婚实质条件的规定,其效力得到婚姻缔结地法认可的,我国承认其为合法有效的婚姻;结婚不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关于结婚实质条件的规定,被婚姻缔结地法认为是无效或可撤销婚姻的,我国亦认为其为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但需注意,我国法律中不存在可撤销婚姻,根据第61条关于结婚效力的规定,在

7、我国境内缔结的涉外婚姻的效力只存在有效与无效之分;至于可撤销婚姻只存在于当事人在我国境外缔结的涉外婚姻中。另外,当事人以种种欺诈行为故意规避本该适用的法律,特别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具有中国国籍,为避开我国法律关于结婚实质条件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定而在对其有利的、无此类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国家缔结婚姻的,即使婚姻缔结地法律认可其为合法有效的婚姻,我国也不承认该婚姻的合法有效性。在判断涉外婚姻是否合法有效,抑或为可撤销婚姻时,我国法院应以婚姻缔结地法为依据,且该婚姻的缔结不得违反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定。  一、结婚实质条件的法律适用  关于结婚实质条件

8、的法律适用,主要有三种制度:“适用当事人属人法”、“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和“混合制度”。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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