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

ID:33453110

大小:56.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2-26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_第1页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_第2页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_第3页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_第4页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_第5页
资源描述: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立项第四章实施管理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六章验收第七章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附件一:吉林省科技发展项目(课题)申报书(格式)附件二: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附件三: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附件四: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合同书(格式)附件五: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表(格式)附件六: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课题)经费总决算表(格式)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2、,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等,结合吉林省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的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  第三条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是吉林省科技计划体系的主体;是依照国家科技发展目标,面向吉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及省情实际,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突出科技问题的科学研究计划;是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以实施科技攻关项目为主要形式的政府计划。  第四条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通过前瞻性科学研究的储备、关键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

3、的再创新、与国外组织联合研究及重要资源的开发研究,为省政府决策、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五条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分为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个层次。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六条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责任、程序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一般实行“项目—课题”两级管理。项目是指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安排实施,由项目承担单位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课题是为实现项目总目标而安排的项目中的部分或阶段性科学技术研究活动,是对项目的有机分解。项目由项目主

4、持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科研工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的管理形式: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按“项目”管理;引导项目一般按“课题”管理。  第八条省科技厅是省政府科技发展计划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㈠组织制订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㈡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科技发展计划的年度重点任务,并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集候选项目(课题);㈢组织审议项目建议书并建立备选项目库;㈣组织项目(课题)的论证或评估;组织项目(课题)的招标投标;㈤组织项目(课题)立项和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的评审,审定项目(课题)的保密级别,会同省财政厅审定

5、项目(课题)的总预算,确定项目的主持单位或课题的承担单位;㈥组织编制吉林省科技发展年度计划,会同省财政厅审定并下达签订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合同书,并根据项目合同书,会同省财政厅划拨科技经费;㈦监督检查项目(课题)合同书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课题)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项目(课题)按进度正常进行;㈧组织项目验收,登记汇总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规定管理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省科技厅可分别委托省政府有关厅局、有关地方科技局(科委)及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机构管理项目;授权项目主持单位处理项

6、目管理的具体事务。受托单位和项目主持单位向省科技厅负责,经批准,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有偿服务。  第十条项目主持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㈠在吉林省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资本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㈡有丰富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经验,有组织科技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项目主持单位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㈠匹配项目合同书规定支付的科技经费;㈡协调项目(课题)的实施,督促课题承担单位按进度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任务;㈢接受省科技厅对项目(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技术保密的实施管理;㈣监督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㈤每

7、年定期向省科技厅真实提交《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附件五,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及相关报表,并随时报告有关事项;㈥根据项目及所属课题的实施进展情况,向省科技厅提出项目及课题的调整、终止及撤消意见;㈦项目完成时,负责组织准备项目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㈠在吉林省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较充裕的资本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㈡有较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条件;㈢有学术造诣高、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开发队伍开拓创新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开发梯队。  第十三条课题承担单位

8、的主要职责:㈠按课题合同书规定支付自筹的科技经费;㈡负责课题的组织实施,按进度要求完成课题合同书规定的任务;㈢每年按要求定期向项目主持单位真实提交《吉林省科技计划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