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救成本_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_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

补救成本_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_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

ID:33616842

大小:468.01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02-27

补救成本_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_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_第1页
补救成本_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_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_第2页
补救成本_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_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_第3页
补救成本_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_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_第4页
补救成本_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_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补救成本_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_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2011年第3期(总第99期)补救成本、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孙良国(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摘要:瑕疵履行时,法院是施加救济成本还是价值损失的赔偿是合同法的难点之一。赔偿计算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期望损害赔偿的目标。目前流行的Peevyhouse规则、经济浪费规则和价值损失规则都有明显缺陷,而综合考虑意图、合理性以及政策则是目前规则的最好取代。而且获益赔偿可作为补救成本、价值损失之外的第三种可能实现期望损害赔偿目标的计算方式。我国现行《合同法》过于

2、强调救济成本虽总体可行,但没有认真对待救济成本与价值损失之间的关系,也没有考虑获益赔偿的可能性,并不妥当。未来《合同法》应在此方面进一步完善。关键词:补救成本;价值损失;获益赔偿;瑕疵履行;期望损害赔偿中图分类号:DF5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6128(2011)03-0033-15违约救济的目的是实现期望损害赔偿,这是合同法的公理之一。期望损害赔偿在不同合同类型中①的特质并不相同,计算方式也不尽一致。如果一方当事人瑕疵履行而且能够补救,尤其是在建筑合②同或土地租赁等不动产交易合同中,可能面临一个窘境,即期望损害赔偿救济是以补救

3、成本为标准③还是以价值损失为标准。该问题已经成为合同法的难点之一,不同的合同法学派对此的观点不尽一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院在不同时期的意见也不尽相同。这既给我们分析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也提出了明确的挑战。我国《合同法》在此问题上并无特别具体的合理的规定,法院在法律适用时也没有清晰的指导意见。因此,上述问题的探讨有助于促进相关问题的理论分析和完善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所有这些讨论的起点则是期望损害赔偿。一、期望损害赔偿的正当性期望损害赔偿是违约损害赔偿法的理想与标准,其目的在于使受害人处于合同履行时的地位。但收稿日期:2010-01-11基金项

4、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合同法中的预期与信赖保护研究”(10CFX044);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与实践”;吉林大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权利本位与中国民法法典化”作者简介:孙良国(1976-),男,山东鄄城人,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人员,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①在我国现行法的违约行为体系中,瑕疵履行不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行为形态,是不完全履行的一个部分,但学术研究上其依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意义。参见韩世远:《履行障碍法的体系》,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7-116页;王利明:《违约

5、责任论》(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8-185页。②补救成本(thecosttoremedy)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如完成成本(thecosttocomplete)、履行成本(thecostofperformance)、补救瑕疵的成本(costtoremedydefect)、校正成本(costofcorrection)、补救工作的成本(costofremedialwork)等等,笔者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这些术语。③价值损失(lossinvalue)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如价值差额(differenceinvalue)、价值减少(di

6、minutioninvalue)等,笔者也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这些术语。33法制与社会发展违约一旦发生,合同履行时的地位事实上不能真实予以再现,即违约具有不可逆性,除非当事人能及时采取替代交易的方式实现履行时状态,在更多情况下,法律无法实现合同履行的事实还原。在一方违约时,尤其是瑕疵履行时,补救瑕疵的成本可能远超过价值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究竟哪个计算标准能够实现当事人的期望?如上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对合同法中期望损害赔偿正当性的理解。合同经由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承诺而成立,订立的过程是双方当事人都同意一定的行动(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即达成

7、合意。换言之,合同的本质即合意。合意是合同制度正当性的首要标准。单纯将合同界定为允诺或一系列允诺或者信赖,不可避免地具有单边性。不同流派的合同法理论家对期望损害赔偿的态度并不相同,如,福勒(LonFuller)和帕杜(Perdue)即认为,期望损害赔偿过度赔偿了由违约而产生了伤害的受允诺人,因为其赔偿了受允诺人原本并不拥有的东西。[1](P52-53)目前流行的“合意”理论也并不能从其表面意义上解释,为何缔约人违约,相对人即可主张期望损害赔偿。因此,合意的理论依然需要进一步阐释下述原理:违约人违约侵害了非违约方权利,产生了损害,且该损害的额度

8、为期望损害。缔约人对自己未来的行动拥有决定权,这种决定权既体现为未来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即消极自由),也体现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即积极自由)。无论是服务合同、货物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