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与方式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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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5期阅江学刊No.52013年10月YuejiangAcademicJournalOct.2013·阅江论坛·“法治”:“思维”与“方式”的统一黄建钢(浙江海洋学院,浙江舟山316022)摘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概念,这组概念在2013年6月22日至25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被再次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是实施“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又是实施“依法行政”的关键和重点,更是社会和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深刻的分析研究可以消除对“法治”的模棱两可的意识,便于在全社会形成“法治社会”环境。关键词:十八大报

2、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治国中图分类号:D601文献标识码:A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3)05⁃0013⁃07经过30余年的实践,“法治”的概念和理念已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别要把制度约[1]经深入人心。但把“法治”从“思维”和“行为”两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绝不[3]个角度进行分解、综合、统一、实践却还是第一次。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在十八大报告中,“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的同由此可知,“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对现实社会时被提出,既是一个新现象,又是一个新启示。它的重要性,以及对“法治思维”和“

3、法治行为”进行们既是一组新概念,又是一对新理念。十八大报研究的重要性。告是在第五部分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仔细揣摩这些话发现,这对概念很深刻,很值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的第四点得思考和回味。其中,不仅有一个概念更新的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明确和清晰地提出的,既题,而且更有一个理念转变的问题,特别是还有一是从一个“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个执政理念和思路及其方式、方法的大转变的问定”的“能力”维度慎重提出的,又是从一个针对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尤其还要特别看到它[2]“提高领导干部”“能力”的角度加以阐述的。由们之间的统一性、互动性。此可以

4、看出,它具有一种使“法治”细化和具体化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种思维和的作用。特别是在2013年6月22日至25日的行为的方式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它被再次提及、强调和阐述:“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无论是“法治思维”还是“法治方式”,都是与收稿日期:2013-07-02作者简介:黄建钢,男,浙江上虞人,博士,浙江海洋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主要从事公共性、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政策研究。13阅江学刊:2013年第5期对“法治”的进一步理解和落实密切相关的,都是于“行”。虽然有“止行”和“令行”之分,但主要还为了围绕“法治”而深入展开的。与“德治”漫长

5、是指一种必然和必须要“行”的“令”。这也是“令的历史相比,“法治”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内涵行禁止”所揭示的基本内涵、机理和规则。从现代既在不断深化和变化之中,又在不断的成熟和完法制度看,它是最早和最根本地落实和体现在“宪善之中。其中,“法治思维”是一种思维方式,而法”中的,是宪法的内涵和功能。其中“宪”的含“法治方式”是一种行为方式。它们既是分而治义既指首先要走在“先”和走在“前”的,也指要首之的,又是交叉互动的,更是相得益彰的,也是相先和优先给予考虑和设计的,并且还要在时间上互支撑的,还是相互调整和矫正甚至纠正的。要“先”和“前”一些距离。它要解决的一般是一个“应该做

6、什么”、“可以做什么”和“能做什么”等(一)“法治”:一个公平的治理根本性的问题,并对它们的做法及其空间、时间进这是从对“法”的理解上得出的一个结论。行界定和允许。它往往具有一种价值的引导和导“法”者,水去也。它首先是一个动态概念,其次向的功能,是法系统中最基础、最根本和最上位的还是一个“水平”和“公平”的概念。如果以“水平部分。线”为基准,“水”都是“往低处流”的,这就需要(2)“法律”“治”。而“治”者,既是“台”也,也是“抬”也。这这是“法系统”中起着底部的、基础的、负面是一种“疏”而不是“堵”的概念,是一种依靠“抬的和反面的作用的子制度。与前面的“宪法”不高和加

7、固堤坝以引导水流”和“水涨台高”的基本同,也是对“宪法”的一种补充,它是对“不该做思路和方法。这可以从黄河治理的历史中感悟的”、“不可以做的”和“不能做的”事情进行法到:经过了漫长岁月的沉淀,它才最终形成了一个的界定和规定,主要是要形成一个限制、约束的“地上河”的流水和治理之间相适应的基本状态机理和功能及态势。这与对“罪”的理解和界定和态势。由此形成了一个“‘法治’是一种‘无为有关。所谓“罪”,起初就是对四种“不该做、不而治’理念”的理解。就是说,“法治”由于是“无可做和不能做的事”的界定。因为它们会危害甚为”的,所以它就能更多地体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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