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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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题  目: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专业:法学一、前言部分(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概念、综述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争论焦点)研究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相关问题,确定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有利于司法人员正确地掌握归责原则,有利于从案件一受理开始,便判明原告有无证明被告过错的义务,被告可通过何种方式求得免责、赔偿的范围和最高限额等问题,从而正确地主持诉讼,作出符合法律的判决。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案件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有利于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正确地

2、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等。对于无过错责任案件,受害人一方无需收集加害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证据;对于过错责任案件,受害人一方就应当收集此等证据并在诉讼过程中加以举证。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保障证券市场健康运行,增强证券市场的投资信心。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这就决定了我们在现阶段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抓紧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在规范市场主体法律责任方面,侵权民事责任是不可缺少的,应当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存在。而我国现阶段在民事侵权方面的立法相对薄弱,导致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方面缺乏具体的

3、适用标准。确定相关责任,有效规制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问题,追究虚假陈述者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让证券市场规范化运行。二、主题部分(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一)论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历史背景《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7月1施行的,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十二年的发展,在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进程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应当看到,我国证券市场仍属于新兴市场,正处于规范和转轨时期,在市场规范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着

4、一些不应忽视的缺陷,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必须强化监管力度,不仅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而且行为人也应当对受其侵害的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2月1日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但是我国目前有关证券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现行证券及公司法律对证券侵权行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在主体的确认、责任的构成、归责的原则、损失的计算等方面,规

5、定得十分原则,或者基本上没有涉及。而这些问题又是审理这类案件所必须解决的。正是这些非法的问题大量出现,导致了学者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争论。(二)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杨明宇认为发行人和发起人对证券发行虚假陈述负无过错责任,主要理由为以下几点:第一,发起人参与公开文件的制作,在我国发行人是由国企改组的情况下,发起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更是非常熟悉。因此,发起人最接近和了解公开文件的内容,没有理由以其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来要求免责,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二,发行人通过证券的发行,筹集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最终的利益也由其

6、获得。而信息披露的风险也是由发行人和发起人引起,对投资者造成损害也应当承担最严格的责任。第三,证券市场风云变幻,投资者有难以预测的风险,由发行人和发起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利于维持投资者的信心和证券市场的稳定。而发行人之外的人负过错推定责任。这些人员只要证明其尽了尽职调查的义务,就应当可以要求免责。绝对之责任,就保护投资人而言,固有其优点,但对发行人以外之人,如已尽积极调查或尽相当之注意义务,即使无过失,仍须负连带赔偿责任,实属过苛,殊不足以鼓励各该人员依其职责防止公开说明书之不实制作。最高人民法院贾纬认为就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否适用于发行

7、人在交易市场持续信息披露中的虚假陈述,即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承担无过错责任。而发行人之外的人负过错推定责任,对于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承销商、上市推荐人及其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专业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归责,《证券法》均有规定。第63条规定的承销商、发行人和承销商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内容看,与发行人同是无过错责任,要求太苛刻。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李晓春认为对发行人实行严格责任,一方面是因为发行人应当知道其自身全部事实,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保证因不实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受损的投资者最终能获得赔偿,如

8、果发行人被轻易免责,就有可能出现因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无处索赔的不公平情形。部分学者认为在持续信息披露中发行人不对其虚假陈述承担无过错责任,交易市场的虚假陈述并不一定导致流通证券具有瑕疵,应根据虚假陈述的内容不同而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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