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预防课件

职务犯罪预防课件

ID:43101217

大小:1.76 MB

页数:58页

时间:2019-09-30

职务犯罪预防课件_第1页
职务犯罪预防课件_第2页
职务犯罪预防课件_第3页
职务犯罪预防课件_第4页
职务犯罪预防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职务犯罪预防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职务犯罪预防这是什么?味甘,大热,有毒。扁鹊的启示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特征1、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与其职务有关的犯罪。2、特征:(1)主体特征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c、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d、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渎职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特征:关联性(与职务有关)多重性:利用职务、滥用职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分类:1、贪污贿赂犯罪:有12

2、个罪名2、渎职罪:有36个罪名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有7个罪名3、常见的职务犯罪及其立案标准(1)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

3、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本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

4、,从重处罚。本罪的立案标准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受贿罪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

5、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本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赌行为而使国家或者杜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

6、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各样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4)行贿罪本罪的刑法规

7、定本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认定明确了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中

8、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特别是对医生“开单提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贿赂行为的定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犯罪对象及其数额的认定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区分了商业贿赂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共同犯罪的处理依据《意见》特别明确了医务人员、教师、评标委员会等组成人员构成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意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