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

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

ID:43496693

大小:963.31 KB

页数:59页

时间:2019-10-08

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_第1页
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_第2页
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_第3页
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_第4页
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学校代码:10276学号:151120509EastChina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硕士学位论文MASTER‛STHESIS论文题目: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姓名刘子银学科、专业知识产权(全日制)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指导教师何敏教授论文提交日期2018年4月15日1我国商标法类似商品判断研究(摘要)专业:知识产权(全日制)研究方向:知识产权作者名称:刘子银指导老师:何敏教授在我国《商标法》适用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类似商品司法判断需要,但由于我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规定得不够明确、具体,往往会导致司法判断的困难,甚至会导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形。为了在我国建

2、立更加清晰、统一的类似商品的司法判断准则,本文将根据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现状,结合各国相关实践经验,并针对多个典型案例进行类似商品的规律性探讨以及司法判断原则的研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与禁用权的范围并不重合,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而禁用权的保护范围则与近似商标和类似商品的认定相关。因此,商标权不仅包含权利人自己使用商标的专有权利,还包括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禁用权。我国《商标法》12第32条商标注册审查条款和第57条第二款商标专用权保护条款表明判断对比商品之间是否构成类似商品,与商标的注册成败和商标权人的侵权主张能不能得到支持息息

3、相关。但目前,在我国商标法法律体系中,对类似商品予以明确规定的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和第12条,类似商品是指对比商品在功能及用途、销售对象、销售的方式、生产的部门等方面相同,或者一般消费者认为对比商品之间某种关系且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1《商标法》第31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商标法》第57条第二款: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1商标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商标领域区分适用认定标准判断类似商品,商标注册

4、适用客观标准,商标复审无效及侵权领域适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通过对100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类似商品的判断存在不统一的问题。商评委和法院以区分表的群组划分为依据,未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称《区分表》)的参考,商标局、商评委、法院之间参考原则不统一;司法判决中缺少对客观要素的详细分析,仅直接以两商品在功能及用途、销售渠道等与商品属性相关的要素不同或者相似得出不构成与构成类似商品的结论;同一客观要素认定标准并不一致及消费群体界定不明确等等问题。在对客观标准中各要素进行考量,应当详细分析。若对比商品具备多种功能及用途,应就其主要功能及用途是否具有交

5、叉性。对于销售渠道类似的判断,要结合商品的属性,区分日常生活类商品和专营专卖商品,注意销售渠道受到管制的商品,还应考量广告、网络等渠道。关于零部件关系是否构成类似商品的认定,强调必要性原则,只有构成必要的零部件关系,才可认定为类似商品。如果商品之间为原材料和成品的关系,分别处于上下游的不同位置,混淆的可能性较低,一般不构成类似商品。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核心在于是否容易导致混淆,而混淆的主体便是消费群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消费水平的提升,在食品、服饰等生活商品领域,很多区分表中不同类的商品都以消费群体类似被认定为类似商品,而在器械设备制造领域,商标专用权扩张经营领域的可能性较低,不容易导致

6、混淆。同时还应当考量商标知名度、品牌价值和显著性对消费群体是否容易造成混淆的影响。消费群体地域范围不能仅局限于中国大陆地区。我国商标注册、复审、侵权领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分别适用不同判断标准具有合理性,应当明确商标局认定类似商品,采纳客观标准,商评委及法院采纳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区分适用标准既符合商标局行政审查授权高效的目标,又与商标法防止混淆的宗旨相符合,与国外类似商品认定标准一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制止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充分保护非驰名但知名商标权人的权益,维护商标权人的专用权。商标局应当根据区分表的类似群组而非大类判断类似与否,对于非规范性商品名称在区分表中的类别,要结

7、合商品自身属性等要素予以确定。商评委及法院2在复审、无效、侵权程序,判断是否构成类似商品时应遵循相应的步骤,选定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商标近似判断为前提,优先认定引证商标的知名度,以客观标准各要素分析为基础,以消费群体的相似为核心要素,以混淆为终极目标,通过上述步骤认定商品是否类似,不能随意扩大类似商品的范围。[关键词]商标领域;类似商品;客观要素;判断准则;混淆3ResearchonJudgmentofSimilarProductsi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