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媒体侵权论文

侵权法——媒体侵权论文

ID:46355620

大小:7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23

侵权法——媒体侵权论文_第1页
侵权法——媒体侵权论文_第2页
侵权法——媒体侵权论文_第3页
侵权法——媒体侵权论文_第4页
侵权法——媒体侵权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侵权法——媒体侵权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摘要:近些年來,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侵权问题逐渐成为中国新闻业界的热点问题。有关新闻侵权的特点、对象与责任避规、法规制订等问题都得到较为详尽的探讨。然而,有关媒体侵权的讨论主要集中在“隐私权"与“名誉权"等方面,而新闻业界之间的侵权问题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与研究,随着我国大众传媒的进一步市场化与激烈竞争,媒介间侵权行为也将愈发突显,成为影响媒介文化生态的重要因素之一。关键词:媒体侵权、媒介生态、侵权行为正文:媒休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其动态已经深刻影响着人民大众,通常的传媒媒介主要有正对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在这些媒介活动过程小,转载、摘编、转播、转录

2、现象极为普遍。而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别一些媒体在传播过程中有意或者无意夸大、捏造、私自刊登等方式侵犯。耍了解媒体侵权这个概念,首先耍从媒介侵权行为开始认识。(一)媒介间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所谓媒介间侵权,主要指不同媒介组织Z间在信息制作与传播过程屮发生的利益侵害与利益冲突,与一般的新闻侵权不同,媒介间侵权更为复朵,涉及的方面也更为广泛。一、传播信息的不止规“转用传播信息的“转用”是信息传播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一般情况下,正是这种二次传播与多次传播行为扩大了原始传播信息的范围与影响。口前,屮国当代报刊Z小的信息“转用''做得较为规范,尤其是学术论文的转载都标明出处并给

3、原作者支付稿酬。二、对转用信息的非止规运用。从大的方面看,信息转用木身就是某种改变,因为在这一过程中,信息原有的上下语境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从小的角度分析,信息的文木形态与传播形式发生了变化。三、节目形态的模仿也是一种媒介间的侵权行为。近些年来,大众传媒之间尤其是电视传播盛行“克隆风”,常常是海外某种电视节目大受欢迎,境内很快就会有类似节目面市;国内某一电视节目收视率惊人,马上就会有一批类似节目参与竞争。近几年流行的“谈话类节目”、“知识博彩类节目仁“综艺节印,等等都存在这一问题。这些“克隆"节口不仅内容相同、形式相似,而且不少名号也十分相似。(二)产生媒介间

4、侵权行为的诸种原因首先,信息尤其是新闻信息貝有时效特征,一般情况卜,一旦信息传播出去,对于受众來讲,该信息的价值就会大量递减,甚至完全丧失;其次,信息的产权不明晰。文学与绘uni等文化形式的创作主体主要是个体,如果这些文化形式成为文化产品,其产权归属一般十分清晰;再次,媒介组织的口我保护意识不强。近几年来,屮国一些强势媒介在信息传播与组建新节目时,已经冇意识地在各方而树立独特的品牌,但是,我们却很少听说有哪一个品牌栏目进行商标注册,为门己的传播内容与节目形态设立法律保护。下面出示一个案例来具体分析一下媒体的侵权行为。案情:广西省北海市公安局于1998年5JJ7

5、H以涉嫌受贿将苏秀全刑事拘留,同月18日北海市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同月20日苏秀全被逮捕。1999年5月5□检察机关对苏秀全提起公诉,1999年12月10□苏秀全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27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判决宣告苏秀全无罪,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提起抗诉,北海中院于2000年4月5日作出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南国早报》是广西H报社主办并公开发行的报纸,广西FI报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1998年5月29B,《南国早报》头版左下部分登载一则题为《北海市挖岀八条执法“蛀虫”》,苏秀全认为该新闻报道使其人格、名誉遭受了严重损害,以广西□报社的行为侵犯了其名

6、誉权为由提起诉讼。法院一审驳回苏秀全的诉讼请求。苏秀全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广西F1报社在该报道中,对苏秀全冠以“受贿"之词,同时还以“腐败分子J“蛀虫,'之词对苏秀全的人格进行贬损,对苏秀全的名誉构成了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南国早报》不知或不应知悉其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2000年4月5日,苏秀全被北海屮院宣告无罪。苏秀全应知道自己的名誉权受侵害的时间为2000年4月5日,其于2002年3月30日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综合考虑广西仃报社对苏秀全名誉权的侵害程度、侵害范围,酌情给予苏秀全一万元精神抚慰金。二审判决:1、撤销一审民事判决;2、

7、广西日报社3日内在《南国早报》同等的版而上为苏秀全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否则本院将在与《南国早报》相类似的报刊上公布判决书,刊登费用由广西口报社负担。3、广西F1报社3F1内向苏秀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评析:木案的争议和处理涉及到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与名誉权的保护之冲突问题,以及在名誉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诉讼时效问题。1、关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与名誉权的保护发生冲突应该如何处理问题。作为新闻媒体,它有报道新闻事件的权利和义务,以使社会及时知晓,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且法律及公众的需求也赋予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利和义务。本案

8、中,广西日报社的报道是根据检察机关的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