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作证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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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egalSystemAndSociety{I;J占缸金己010年3月(下)警察作证制度探析方攀摘要现代司法实践中,警察出庭作证支持公诉,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在英美法系的国家中早已成为天经地义之事,而在我国,警察作为证人出现在法庭之上却实属罕见的事。本文认为,在我国的司法改革过程中警察作证制度的建立是建立公正、文明、科学的刑事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那么我国的立法对警察作证的态度如何?我们又如何来构建我国警察作证体系呢?关键词警察作证必要性可行性身份界定中图分类号:D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OO9.0592(2Ol0)03-039-

2、02一(三)刑事诉讼结构的制约、我国警察出庭作证的现状及原因在我国的刑事审判过程中,警察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之在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上,《宪法》第135条和《刑事诉讼法》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实属罕见,而在英美法系国家,警察出庭第7条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作证则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近年来,虽然媒体中也有关于警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根据这项规定,公检法三机察出庭作证的报道,但这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相比,则具关在实践中的分工十分明确:公安机关负责侦破案件,人民检察有很大的偶然性,究其原因何在呢?

3、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院负责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定罪量刑,三机关相互独立,互不面的原因:隶属。审判活动与侦查,起诉活动相互平衡,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一)立法上的缺陷都无权要求警察出庭作证,辩护方就更不用说了,这就使得警察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拒绝出庭作证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四)特权思想的影响不能正确表述的人不能作证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警察作为国家强制力的象征,在刑事诉讼中担负着侦破案343条又规定:公诉人对于搜查,勘验,检查等侦查活

4、动中形成的件、收集证据、抓获犯罪嫌疑人的重任,在国家权利体系中占有重笔录存在争议,需要负责侦查的人员以及搜查,勘验,检查等活动要地位,使得警察在内心中形成一种强烈的“优越感”和“特权思的见证人出庭陈述有关情况的,可以建议合议庭通知其出庭。由想”,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让警察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的质此可见,警察是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但是《刑事诉讼法》第询,是警察无法坦然面对的28条又规定: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侦查人员应当回避。这实二、警察出庭作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际上否定了警察的证人资格,也为警察拒绝出庭作证提供了“合(一)必要性法”的依

5、据。1.警察出庭作证是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二)具体诉讼制度的缺陷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在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确定,他直接言词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的一项证据法原则,们的司法实践证明警察出庭作证对于保障人权,司法公正和提高它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官必须在法庭上诉讼效率部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确立了这一制度,中国的司法改革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与世界接轨据必须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调查须以控辩双方口头辩论,质就应当建立此项制度。证的方式进行

6、。然而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于直接言词原2.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则并无直接规定,司法实践中也鲜有遵循。不仅如此,《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是司法活动所追求的最高标准,要保障司法公正法》第157条规定:“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首先就要查明事实真相,收集相关证据,这些活动大多是由警察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件,应当当庭宣读。”另外,《最高人民法来完成的。检察官和法官一般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参与案件事实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8调查,他们对案情的了解几乎都是警察提供的,因此为了保障司条又做出

7、规定:“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法公正,让警察出庭作证是最好不过的了。警察出庭作证不但能作为定案证据。”这两条规定使得宣读书面证言代替证人出庭作尽快理清案件事实,还能对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的一些异议及被证取得了法律上的支持。告人的当庭削供予以有力回击,从而解决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的作者简介:方攀,长江大学政法学院39LegalSystemAndSociety己口1口年]月(下){l}Ij占缸金现象,提高诉讼的效率。陈述其所知案件事实以外,还应当向法庭陈述有关的程序性事3.提高警察自身素质,抑制非法取证实:另外,警察还担负着

8、侦查的重任。因此,我们应当对警察的作非法取证,尤其是“刑讯逼供”几乎是所有冤假错案的根源所证范围加以限制,而不能要求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出庭作证。在,虽然我国有多项立法都严厉禁止“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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