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应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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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传染病疫情应急技术方案【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一、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1前言霍乱是由O1血清群和O139血清群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以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能引起大流行为特征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甲类传染病,也是国际检疫传染病之一。霍乱潜伏期最短3~6小时,最长为数天,一般为12~72小时。主要临床表现为剧烈腹泻(水样、黄水样、米泔水样或血水样便),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和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2部门职责2.1负责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带菌者的医疗救护、现场救治、及隔离转送等工作。2.2按要求进行相应的管理,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相关标本。2.3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2.4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3相关定义及诊断依据3.1术语和定义(1)腹泻(Diarrhea):是指1天排便3次或以上且具有粪便性状改变的一种临床症状。(2)霍乱(Cholera):是指因感染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并由此引起腹泻等症状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3)暴发疫情:霍乱暴发是指一定地区一定人群中,在短时间内(一般指霍乱的最长潜伏期)突然出现较多霍乱病例,其发病率超过一般流行年的平均发病水平。3.2诊断标准3.2.1带菌者:无霍乱临床表现,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细菌培养分离到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3.1.2疑似病例:具有下列三项之一者。(1)凡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水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迅速出现脱水或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的病例。(002)霍乱流行期间,与霍乱病人或带菌者有密切接触史,并发生泻吐症状者。(3)出现无痛性腹泻或伴有呕吐,且粪便或呕吐物中霍乱弧菌快速辅助诊断检测试验阳性的病例。3.1.3临床诊断病例:具有下列三项之一者均可视为临床诊断病例。(1)疑似病例的日常生活用品或家居环境中检出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者;(2)疑似病例的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标本霍乱弧菌毒素基因PCR检测阳性者;(3)在一起确认的霍乱暴发疫情中,具有直接暴露史且在同一潜伏期内出现无痛性腹泻或伴呕吐症状者。3.1.4实验室确诊病例(1)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标本培养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阳性者。(2)在疫源检索中,粪便或肛拭子标本检出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前后各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4应急准备4.1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根据霍乱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历史上的疫情发生情况和规律,科学分析年度疫情发生趋势;制订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4.2专业培训与应急演练在高发季节之前以及流行期内,对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进行专项培训,强化霍乱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和早隔离意识,开展流行病学、临床学等方面的培训,推广有效控制疫情的新方法和新技术。落实各项疫情控制的技术准备工作,并根据情况组织应急演练。4.3药械准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足量的调查物资、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1)调查和资料分析用品:霍乱个案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记录本。(2)【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标本采集和现场检测用品:标本采集记录表、标本采集用拭子(注意用于PCR检测标本采集的拭子,应使用灭菌人造纤维拭子和塑料棒)、吸管、带盖可密闭的塑料管、自封式塑料袋、标签纸、油墨耐水的记录笔、装有运送培养基的密闭试管、空培养皿和装好选择性(包括强性和弱性)培养基的培养皿、增菌培养基和装有增菌液的培养瓶等。(3)现场消杀用药品与器械:①常用消毒剂:包括漂白粉、漂精片、次氯酸钠、过氧乙酸、碘伏、戊二醛、环氧乙烷等;②配备的器械:包括喷雾器、刻度量杯、装药品的消毒箱等。(4)现场防护用品:现场工作(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和消毒杀虫)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手套、长筒橡皮手套、长筒靴、工作服等。(5)预防性服用药物:环丙沙星、氟哌酸等。4.4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管理按有关要求按时开设肠道门诊,注意门诊的相对独立、设置合理,避免交叉污染;并配备经培训合格上岗的专(兼)医护人员。制订好发现霍乱病人后隔离或转院的有关程序,建立隔离病房(病区)的工作程序,并在霍乱高发季节之前组织检查落实,做好准备工作。4.5健康知识宣传在肠道疾病流行季节,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媒体、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肠道病的防治方法等。5应急调查处置5.1组织领导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级别,向乡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的建议。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到达现场。现场调查组一般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和临床医学、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专业人员,现场调查组应设立负责人,组织协调整个现场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5.2疫情报告医务人员发现带菌者、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霍乱病例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确诊病例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当发现霍乱确诊病例1例及以上时,要按有关疫情报告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5.3应急响应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5.4现场调查5.4.1核实诊断核实诊断的目的在于排除医务人员的误诊和实验室检验的差错。通过查看病例、访问病人和能够提供较详细的病人发病与发病前生活信息的人、查看病人的检查信息甚至专家会诊等方式,收集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地址、职业以及发病日期等,同时还要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资料以及发病危险因素如可疑水、食物及患同类病人的接触史等。分析临床采样的准确性,必要时重复采样进行检测。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与流行病学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断。5.4.2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调查目的:掌握霍乱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暴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开展个案调查,以了解患者的发病原因及疫源地现况,积累资料,作为当地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对疫点、疫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包括接触者、水源和可疑食物等)。5.4.3样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1)标本的采集实验室检测应与流行病学调查密切结合,在个案调查开展同时即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采样。采集的标本包括粪便、呕吐物、肛拭子等。在工作能力可及的情况下,要对每个病例收集标本分离霍乱弧菌。病原分离标本的采集最好在使用抗生素之前;必要时,也可对使用抗生素后的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对病人接触的可疑食品、水体等,应规范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分离。因聚餐引起的暴发,除采集可疑食品标本外,对食品清洗水源也需采样检测。怀疑或经病原分离确证感染来源为市售食品或原料时,应对市场相关食品进行采样检测。采集标本时应详细填写标本送检单。病人或疑似病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发病时间、临床诊断、标本种类、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健康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是否为病人密切接触者(如果“是”【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则同时记录病人姓名、发病日期、医院名称)、是否有共同餐饮史、标本种类、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食品或环境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标本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2)标本的运输所有标本应按照可能有霍乱弧菌对待,注意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置于坚固、防水、密闭、耐压的转运箱中,专人送往实验室。5.5控制措施在发生疫情后,应迅速组织核实诊断,确定疫情的严重程度,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续发、蔓延,并尽快扑灭疫情。5.5.1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疫点、疫区划定及处理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对从首例病人检出的埃尔托型霍乱弧菌应及时做噬菌体-生物分型。如为流行株要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并按下列规定处理。如为非流行株,按一般腹泻病菌处理。5.5.1.1疫点、疫区的划定(1)疫点: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带菌者的地方。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来划定疫点。一般以同门户出入或与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疫点范围。根据传染源的污染情况,一个传染源可有一个以上的疫点。(2)疫区: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本地一般为以一个村或几个村。5.5.1.2疫点处理(1)坚持“早、小、严、实”的精神,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疫点内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未经消毒不得带出。(2)隔离治疗传染源。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根据上级疾控部门要求就地治疗(主要采用WHO推荐的ORS补液法)或转上级定点医院治疗。若确需转送的病人,要随带盛放吐泻物的容器。对途中污染的物品、地面和运送病人之工具要随时消毒处理。(3)疫点消毒: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特别注意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的吐泻物和污染过的环境、物品、饮用水等进行消毒和处理。消毒前向疫点内人群进行宣传、解释和介绍消毒知识。随时消毒时向隔离的健康人培训消毒剂使用方法并使之掌握。①随时消毒:具体消毒方法详见《肠道传染病暴发后消毒和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方案》。②终末消毒:在病家向病人家属解释消毒目的、过程和注意事项,请病人家属配合开展工作,了解患者发病时居住和活动的房间区域、触及物品以及吐泻物污染区域,将未受污染并且不能进行消毒的物品进行遮掩或转移。消毒前需要穿戴好个人防护服和手套。消毒时先灭苍蝇、蟑螂,然后按由外向内的顺序,喷雾或擦拭消毒门把手、地面、墙壁、家具、厕所等处;从不同房间以及最后退出时,边退边消毒经过的地面。病人穿过的衣物、吃过的剩余食品、使用过的餐具及其它生活用品、吐泻物等,按照随时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对于室外环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室外环境采集标本的实验检测结果,对污染区域及可能污染区域,尤其水井和污水排放处等区域进行消毒。(4)接触者管理:调查与传染源发病前5天内及病后有过饮食、生活上密切接触的人,了解健康状况,特别是每日大便的次数和性状,限制接触者的活动范围,对其排泄物要进行消毒,特别要注意防止污染水源。自开始处理之日起每日验便1次,连续2次;并给予预防服药,可根据各地药敏试验情况选择药物。(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饮用水消毒,劝导群众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严禁使用新粪施肥,应积极杀蛆灭蝇,改善环境卫生。(6)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及时按规定发出协查通知,紧密配合作好调查处理工作。(7)疫点的解除:当疫点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所有人员验便连续两次阴性,无续发病人或带菌者出现时可予以解除。若有新病人和带菌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时再行解除。如无粪检条件,自疫点处理后5日内再无新病例出现,可视为暴发流行已得到初步控制,转为常规防治和监测。在特殊情况下,如新菌型的出现,流行早期,港口、旅游地、对外开放点及人口稠密地区等,可实施疫点封锁并从严管理。5.5.1.3疫区处理为迅速控制疫情,除在疫点内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外,还应在划定的疫区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点外围的疾病控制工作,及时发现传染源,认真处理,防止传播。主要工作如下。【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1)加强卫生宣传教育,要点如下:①不喝生水(未消毒),不吃直接用生水洗过的食物、不吃生冷变质食物,特别是海产品和水产品,不用生水漱口、刷牙;②饭前便后洗手,碗筷要消毒,生熟炊具要分开,要防蝇灭蝇;③不随地大便,不乱倒垃圾污物,不污染水源;发现吐泻病人及时报告;④不到疫区外集镇赶集,不到病家或病村串门,不举办婚丧酒宴和节日聚餐;⑤市场购买的熟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加热煮透;⑥饮用水消毒。(2)及时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要加强腹泻病门诊和巡回医疗,对腹泻病人要做好登记报告、采便送检和及时治疗,发现疑似病人时要隔离留验。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要认真做好查病报病;对疫区人群,要按流行病学指征进行检索,及时发现传染源,特别要及时发现首发病例同期内所有腹泻病人并及时处理。(3)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饮用井水地区,水井要有栏、有台、有盖、有公用水桶,要有专人负责饮用水消毒;饮用自来水地区,管网水和末梢水余氯含量要符合要求。(4)加强饮食卫生和集市贸易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不准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店、摊要限期达到卫生要求,在未达到卫生要求前可暂时停止营业。饮食从业人员要接受带菌检查,发现阳性者要及时隔离治疗。对集市贸易要加强卫生管理,市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卫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5)做好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6)限制人群流动,防止传染源扩散:禁止大型集会,必要时暂停集市贸易。(7)限制一切大型聚餐活动。5.5.1.4疫情解除后的观察疫情解除后,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疫情,必须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即: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管水、管食品、管粪便和消灭苍蝇)、群众性查病报病以及对腹泻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妥善处理,有重点地开展人群检索、水体定点采样观察等。疫情解除后观察时间的长短,可根据流行病学指征而定。5.5.2阳性水体的管理对检出流行株的阳性水体,必须加强管理。应树立警示牌,告诫群众暂勿使用。在阳性水体周围检出病人和带菌者时,要引起警惕,防止水型暴发。与阳性水体有关的地区,要加强联防。对周围人群或重点人群进行监测;对水体周边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消毒和粪便管理,教育群众避免接触。在水体阳性期间,禁止在该水域从事捕捞等作业。5.5.3阳性食品和管理对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品,必须加强管理,停止生产及销售,严防发生食源性传播、流行。要尽量查清可能的污染来源以及销售去向,以便采取相应的防制措施。同时加强对同类品种和周围有关食品的监测。5.6疫情控制效果评价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6应急医疗救援6.1霍乱病人的医疗救治初步确诊病人要在医院传染科病房或严格隔离的医疗点治疗。收治霍乱病人后,治疗过程中需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病人使用的物品必须进行浸泡或高压消毒,尤其应注意病人吐泻物的消毒,防止病原菌随污物排出到医院外。对霍乱病人应就近治疗,避免不必要的转院。若确需要转送病人,转送过程中应严格隔离病人,随带盛放吐泻物的容器,对途中污染和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处理。病人入院后在抢救治疗的同时应立即采便送检;如当时已停止排便,可用肛拭采便;如有呕吐物,也可同时送检。对陪护者应同时采便送检。粪便、呕吐物标本的采集一定要在服用抗生素之前,或在第一次口服的当时,但并不是服药后就不再采集标本。霍乱病人,尤其典型病人体内水分和电解质丢失严重,治疗原则是预防脱水、治疗脱水、纠正电解质紊乱、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病人应根据病情轻重立即给以补液。6.2出现大量病人时的医疗救援【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当一个地区集中出现大量病人时,需要综合组织当地的医疗资源开展应急救治工作;同时,根据暴发流行程度和当地医疗资源状况,考虑协调邻近地区或其他地区的医疗资源,协助救治病人和医学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站(点)是应对出现不能及时入院治疗的大批病人的医疗救援方式。对于建立临时医疗救治站(点),需要会同传染病流行病学人员、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医院负责人员、当地政府有关人员共同讨论地点的选择,基本原则是距离暴发点近,周边没有开放的水源水体如池塘、河流、湖泊等,便于卫生管理,有电力供应和防雨、防风、防寒建筑或设施。临时医疗救治站(点)建立和收治病人后,应作为医院传染病房或重要疫点对待,落实隔离、防病、消毒等措施。7响应终止和善后处理在霍乱疫情涉及地域范围内所有霍乱疫点被解除后,可终止应急响应。符合终止条件时,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二、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1.总则1.1目的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工作原则鼠疫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1.3适用范围本案适用于本乡鼠疫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2.鼠疫疫情分级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3.鼠疫诊断依据3.1临床表现3.1.1突然发病,高热,白细胞剧增,在未使用抗菌药物或仅使用青霉素族抗菌药物情况下,病情迅速恶化,在48h内进入休克或更严重的状态。3.1.2急性淋巴结炎,淋巴结肿胀,剧烈疼痛并出现强迫体位。3.1.3出现重度毒血症、休克综合征而无明显淋巴结肿胀。3.1.4咳嗽、胸痛、咳痰带血或咯血。3.1.5重症结膜炎并有严重的上下眼睑水肿。3.1.6血性腹泻并有重症腹痛、高热及休克综合征。3.1.7皮肤出现剧痛性红色丘疹,其后逐渐隆起,形成血性水泡,周边呈灰黑色,基底坚硬。水泡破溃后创面也呈灰黑色。3.1.8剧烈头痛、昏睡、颈部强直、谵语妄动、脑压高、脑脊液浊浑。3.2接触史3.2.1患者发病前10d内到过动物鼠疫流行区。3.2.2在10d内接触过来自鼠疫疫区的疫源动物、动物制品、进入过鼠疫实验室或接触过鼠疫实验用品。3.2.3患者发病前10d内接触过具有3.1.1及3.1.4特征的患者并发生具有类似临床表现的疾病。3.3实验室检验结果3.3.1患者的淋巴结穿刺液、血液、痰液、咽部和眼分泌物,或尸体脏器、管状骨骺端骨髓标本中分离到鼠疫菌。3.3.2上述标本中针对鼠疫菌cafl及pla基因的PCR扩增阳性,同时各项对照成立。3.3.3上述标本中使用胶体金抗原检测、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或反相血凝试验中任何一种方法,检出鼠疫菌F1抗原。【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3.3.4患者的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使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或被动血凝试验检测,针对鼠疫F1抗原的抗体滴度呈4倍以上增长。4诊断原则4.1具有3.1.1项临床表现;或具有3.2.1项接触史,同时出现3.1.2至3.1.8中任何一项临床表现者为急热待查。4.2发现急热待查患者具有3.2.2或3.2.3项接触史,或获得3.3.3项实验室检验结果,应作出疑似鼠疫诊断。4.3急热待查或疑似鼠疫患者,获得3.3.1项、或3.3.2+3.3.3项、或者3.3.4项检验结果,应作出确诊鼠疫诊断。5诊断分型5.1按临床表现3.1.2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腺型鼠疫。5.2按临床表现3.1.3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败血型鼠疫。5.3按临床表现3.1.4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肺型鼠疫。5.4按临床表现3.1.5诊断的鼠疫病例,为眼型鼠疫。5.5按临床表现3.1.6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肠型鼠疫。5.6按临床表现3.1.7诊断的鼠疫病例,为皮肤型鼠疫。5.7按临床表现3.1.8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脑膜炎型鼠疫。6排除鼠疫诊断6.1在疾病过程中,确诊为其他疾病,可以解释所有的临床表现,且针对鼠疫进行的所有实验室检测结果均为阴性。6.2在疾病过程中未确诊鼠疫,发病30d后,针对鼠疫F1抗原的抗体检验结果仍为阴性,或达不到滴度升高4倍的标准。7鼠疫实验室检测包括细菌学、血清学和分子生物学等方面的检测,具体的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详见WS279-2008鼠疫诊断标准,附录A、B、C、D、E、F。7.1鼠疫菌检验程序:鼠疫菌特异抗原及基因检测、鼠疫菌培养、鼠疫噬菌体裂解试验以及动物接种7.2鼠疫血清学检验:间接血球凝试验(IHA)测定鼠疫F1抗体、反相间接血球凝集试验(RIHA)测定鼠疫菌F1抗原、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鼠疫IgG抗体及鼠疫菌F1抗原以及胶体金纸上色谱方法检测鼠疫抗体及抗原。7.3鼠疫分子生物学检测: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鼠疫菌特异性基因。8.组织机构与职责8.1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级别,向乡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的建议。8.2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鼠疫疫情的监测、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8.3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对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对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情况。   8.4做好鼠疫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9.监测与预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鼠疫的主动监测,并加强鼠疫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10.信息管理与报告10.1信息管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乡鼠疫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分析核实辖区内疫情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10.2信息报告10.2.1各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均是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人10.2.2发现疑似鼠疫病例,应立即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10.2.4在开展鼠疫疫情监测期间,向区疾病中心随时进行报告有关情况,或按规定报告阶段性监测数据,当月监测数据于次月15日前报告完毕。发现异常情况时,相关数据及时上报。11.一般鼠疫疫情的应急措施【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11.1发现疑似鼠疫病例或疑似病例后,必须进一步核实疫情发生的地点、时间、范围、病例数等基本情况,并在2小时内向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及乡政府报告。11.2根据政府和卫生行政要求,立即成立鼠疫控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疫情处理组接到工作小组命令后必需在2小时内出发,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11.3专业人员到达疫区后,在乡政府领导下,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应重视和加强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核实诊断、确证暴发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特点,制订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疫情发生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为疫情的控制提供科学依据。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取材检测等,尽快对疫情做出初步判断,同时制定疫情处理方案。11.4加强对疫区及周边地区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鼠防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11.5鼠疫病例的治疗对鼠疫患者应采取及早治疗、正确用药、精心护理、消毒隔离的治疗原则。各型鼠疫的特效治疗首选链霉素。腺鼠疫:成人第1日用量为2.0~3.0g(肌注),首次注射1.0g,以后每4~6h注射0.5g,直到体温下降。退热后继续给药3天,每天1.0~2.0g,分2-4次肌注。腺肿局部对症治疗。肺鼠疫和败血型鼠疫:成人第1日用量5~7g,首次用2.0g,以后每1.0g/4~6h,直到体温下降,在体温正常,全身症状显著好转后,应持续用药3~5天,每天用量2.0g。其他型鼠疫的治疗可参考腺鼠疫治疗方法。皮肤鼠疫按一般外科疗法处置皮肤溃疡,必要时局部滴注链霉素或敷磺胺软膏。眼鼠疫可用金霉素、四环素、氯霉素眼药水点眼,1日数次,点后用生理盐水冲洗。有脑膜炎症状的危笃病人,可向脑脊髓腔内注射链霉素,1次用0.1~0.2g。但必须注意用药不能过久,症状减轻后立即停止。鞘内注射一定要慎重,用药时严密注视肾功能衰退的出现,防止后遗症。对鼠疫中毒性休克患者,应及早采用抗休克治疗,包括输液、升压、保护心脏功能、补充能量以及使用激素等。预防性投药:对接触鼠疫患者的人应进行预防性投药,诊查病人及解剖尸体的参与者必须事前服用磺胺制剂。成人首次2.0g,其后4~6h服1.0g,一般连服5日。被隔离的观察者亦需预防性服药,口服磺胺制剂或抗生素。11.6人间疫区处理:诊断为鼠疫病例(或尸体)的疫区,必须划定大、小隔离圈和警戒圈分别进行处置。凡确定为疑似鼠疫病例(或尸体)者,在排除鼠疫之前,均需按鼠疫病例处理。11.6.1实施封锁隔离(1)划定小隔离圈以鼠疫病人(或疑似病人)所在住所为中心,将其周围可能被污染的场所或区域划定为小隔离圈。对小隔离内人员严格隔离,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2)划定大隔离圈以发生鼠疫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住所为中心,将其所在村、居住楼的一部分或全部划定为大隔离圈,将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院落或帐篷划为大隔离圈。大隔离圈以内的居民在疫情处理临时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从事生产活动,但不允许外出,禁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必要时由临时指挥部决定停课、停产等。(3)划定警戒圈根据鼠疫临床病型、传染源、流行情况、污染范围等,以大隔离圈为中心,周围5-10km范围内所有居民点划为警戒区。警戒区内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限制旅游及人群聚集活动。(4)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健康隔离隔离对象包括:小隔离圈原住人口;与鼠疫病人或疑似病人9日内有密切接触或接触鼠疫尸体的所有人员。腺鼠疫接触者可在原住宅单室隔离,限制活动。肺鼠疫接触者须单室隔离,隔离场所须设在村镇一相对孤立的处所,周围设岗,严防出入。密切接触者已去外地者,应通过各种方式立即通报追查,就地隔离留验。所有接触者预防性治疗9天,隔离期间出现鼠疫症状时,立即隔离治疗。(5)在人口密集地区发生鼠疫多点暴发时,可不划分大隔离圈,视具体情况划定隔离区。11.6.2疫区的消毒、灭蚤、灭鼠(1)消毒【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用5%来苏或石炭酸水溶液喷雾消毒鼠疫患者房间,所需消毒液300ml/M2,每天消毒一次,肺鼠疫房间为每天消毒两次。棉衣、被褥等棉制品用蒸气或高压消毒。单衣、夹衣可用5%来苏水溶液浸泡24小时,洗净后晒干。不能用浸泡或蒸气消毒的衣物、皮毛类、书籍,可用甲醛熏蒸,药量为50ml/M3,密闭24小时;或用环氧乙烷熏蒸,所需药量为1.5~2.0ml/L,方法是将待消毒的物品装入塑料袋内倒入环氧乙烷,用铝夹封好袋口,于高于15℃的室温作用16-24小时,自然气化消毒。手表、收音机等贵重物品用75%酒精擦拭,或用环氧乙烷熏蒸,作用16-24小时消毒。餐具进行煮沸消毒;粮食、食品用炒、煮和曝晒方法消毒。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用5%来苏水溶液浸泡或漂白粉(200~400g/kg)搅拌均匀消毒24小时后掩埋。垃圾焚烧后掩埋。运送患者的车辆用5%来苏水溶液喷雾消毒。患者入隔离室前用0.1%新洁尔灭擦洗全身,穿上专用服装。换下的衣物按上述消毒。解除隔离时,换上消毒过的服装方可出院。鼠疫尸体消毒用5%来苏水浸泡的棉花堵塞尸体有孔处。用5%来苏水溶液浸泡过的布单包裹尸体。原则上鼠疫尸体应火葬,如土葬(边远地区、无条件火葬地区),必须远离水源,深埋2米以上,尸体周围撒入生石灰后立即掩埋。出隔离室的医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好个人防护,离开隔离室用5%来苏或5%石炭酸水溶液喷雾消毒,依次脱下防护服装,装入指定容器,按上述第二点规定消毒。解除隔离前,衣物、用具、污物必须按上述要求消毒。房间密封后用甲醛或环氧乙烷消毒。(2)灭蚤大小隔离圈同时进行灭蚤。对患者及直接接触者衣、被及住所进行重点灭蚤。灭蚤工作可反复进行,直至到用粘蚤纸法或集土法检测达到无蚤。选用高效低毒的灭蚤药物,如0.05%溴氰菊酯150-200ml/m2喷洒,或0.1%灭害灵150-200ml/m2喷洒。猫、狗等用0.05%溴氰菊酯逆毛喷洒灭蚤,并一律拴养,必要时处死。(3)灭鼠灭鼠工作须在灭蚤后或与灭蚤同时进行。对大小隔离圈内的室内、室外均进行灭鼠。选用高效安全灭鼠剂进行化学灭鼠,严禁器械捕打。灭鼠药选用1~3%磷化锌或5/万溴敌隆等毒铒。灭鼠同时进行堵洞,灭鼠后大小隔离圈达到无鼠无洞的标准。已证实鼠疫患者的感染来自当地动物鼠疫疫区时,疫情处理组与当地疾控人员一起,对动物疫区进行灭鼠、灭蚤处理。灭鼠、灭蚤达到标准后,在解除疫区封锁前,疫情处理组与当地疾控人员一起指导当地居民彻底清理环境卫生、清除鼠、蚤孳生地。11.6.3检诊、检疫及预防接种大小隔离圈的检诊可由当地卫生、疾控机构工作人员承担,每天检诊2次。发现可疑发热等病人时立即隔离,及时作出细菌学及血清学诊断并同时进行预防性治疗。车站及交通要道由当地政府安排有关部门设立检疫站,对过往行人进行检疫,车辆进行消毒处理。请乡政府安排有关部门疫情处理组禁止车辆等交通工具在疫区内停留,限制货物外运。警戒区居民在疫情发生后随时进行预防接种,大小隔离圈须经疫区处理第7日后进行预防接种。11.6.5解除疫区封锁疫区处理已按《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的要求,全面彻底地完成疫区处理工作,经验收大、小隔离圈内均已达到无鼠、无蚤及环境卫生标准,连续9天无继发病人,疫区处理指挥部可以提出解除疫区封锁并报告上级政府批准,疫区处理工作即告完成,宣布解除封锁。11.7动物鼠疫疫区处理(1)人口密集地区发生动物鼠疫流行时,应等同于发生人间鼠疫疫情,按人间鼠疫疫区处理原则进行疫区处理。划定隔离圈,彻底灭蚤、灭鼠。首先进行环境与鼠洞灭蚤,然后进行全面灭鼠。隔离区内的人员10日内不得外出。【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隔离区内达到无鼠无蚤标准后,方可解除疫区封锁。(2)鼠疫自然疫源地内出现动物鼠疫暴发或较大范围流行时,疫情处理组应立即赶赴现场,与当地疾控机构工作人员一起对重点地区如交通要道、居民点、工矿、城镇等进行动物间鼠疫疫区处理。(3)未查明鼠疫自然疫源性的地区出现大批死鼠时,疫情处理组应立即赶赴现场,与当地疾控机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鼠疫细菌学和血清学检测,确定疫情性质,并制定处理方案并进行疫区处理。13.总结报告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在2天由鼠疫控制应急工作小组写出详细、全面、真实和科学的调查总结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暴发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口、暴发原因、发病以及感染人数,调查方法、控制措施及防治效果,以及对暴发流行的分析与建议等,并向上一级做报告。三、炭疽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炭疽是一种由炭疽芽胞杆菌引起的急性人兽共患传染病,病畜是主要的传染源。二战至今,炭疽芽胞杆菌多次被作为生物战剂或生物恐怖材料用于生物战或生物恐怖活动。为防止发生和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炭疽疫情或生物恐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特制定本方案。一、预案启动条件1、上级人民政府发出炭疽疫情预警后,可启动本方案。二、疫情级别1.14天内全省发生10例以上皮肤炭疽或3例以上肺炭疽或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省辖市的称为特别重大疫情。2.14天内全省发生6-9例皮肤炭疽或1-2例肺炭疽或范围波及1个省辖市的2个及以上县(市、区)的称为重大疫情。3.14天内全省发生1-5例皮肤炭疽且范围局限于1个县(市、区)的称为一般疫情。三、诊断标准1、疑似病例:(1)、皮肤炭疽。不明原因引起的皮肤局部出现红斑水疱,继而呈溃疡和黑痂及周围组织的广泛无痛性非凹陷性水肿。(2)、肺炭疽。不明原因引起的寒战、发热、呼吸困难、气急、咳嗽、咳血样痰、胸痛、休克。(3)、肠炭疽。不明原因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呕吐物及粪便为血性。2、确诊病例(1)、病前半月内有牛、马、羊等牲畜及其分泌物、排泄物频繁接触史,或接触死家畜及其污染物,剥死畜皮,食死畜肉,或从事皮毛加工、屠宰及兽医工作。(2)、从病人的分泌物、呕吐物、粪便、血液及脑脊液涂片检查到革兰氏阳性两端平齐的大杆菌或分离到炭疽杆菌。(3)、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菌苗接种除外)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实验诊断:疑似病例加(2)或(3)。四、疫情报告各医务人员发现可疑人间皮肤炭疽的疫情后,要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填写报告卡片,发现可疑肺炭疽疫情或炭疽生物恐怖材料要在2小时内报告。五、应急处理㈠、组织领导、发生炭疽疫情时,根据需要请乡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疫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部署炭疽应急处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炭疽应急处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定和落实各项治疗、预防、控制疫情的措施,防止疫情或生物恐怖的扩散。【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㈡、应急处理程序1、采集流行病学资料接诊疑似病人时,须尽可能地询问其发病前的接触史,从而发现可疑的感染来源。2、确定感染来源对可疑的感染来源应采样进行微生物学或分子生物学检验,以确定是否为炭疽芽孢杆菌感(污)染。在动物组织标本中,镜检发现炭疽芽孢杆菌;或在各种来源的标本中分离培养出炭疽芽孢杆菌,或用PCR技术检出有毒力的炭疽芽孢杆菌核酸;可以确定为感染的来源。3、感染来源的处理原则对已确定的感染来源,进行以下处理:A.隔离与治疗病人;B.捕杀或隔离治疗病畜;C.消毒炭疽芽孢杆菌污染的物体和环境;D.对在污染地区内或其周围活动的所有牲畜实施免疫接种,每年早春进行一次。4、高危人群的防范从事炭疽病人、病畜治疗、护理、检验及处理污染环境的医疗卫生、畜牧兽医等专业工作者,应穿着防护服装,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如来不及接种疫苗,可采取药物预防。近年来国内外邮政系统成了恐怖分子的主要袭击对象,从业人员也成了炭疽高危人群,应特别注意从事分拣、开拆信件和包裹等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要求穿着工作服,佩带手套和口罩。接到可疑信件或包裹不要拆开,应立即封存并迅速报告。5、炭疽病人处理原则(1)、隔离:炭疽病人尤其是肺炭疽病人由做出疑似诊断时起,即应立即就地隔离,避免长距离运送病人,避免无关人员与其接触,以免疫情扩散。(2)、治疗病人首选青霉素G钠盐静脉滴注,恶性皮肤炭疽用量为800-1000万u/日。治疗肺炭疽、肠炭疽及并发败血症、脑膜炎用量为1000-2000万u/日,静脉滴注,并可加用氯霉素2g/日,分3次静脉滴注,或环丙沙星250mg,2次/日,静脉滴注或口服,两种抗生素联合治疗,疗程两周以上。对症治疗措施:A、皮肤炭疽,局部用1:2000高锰酸钾湿敷,不用油纱布,或涂以1%龙胆素,2%碘伏,切忌挤压或切开引流,以防细菌扩散;B、败血症,可以给激素,如地塞米松10-30mg静脉滴注,缓解中毒症状,防止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和感染性休克;C、脑膜炎、按化脓性脑膜炎处理,积极降温止痉、脱水、降颅压等,防止呼吸衰竭和脑疝;D、高热,一般均需从静脉补充液体,发现DIC时,在监视凝血时间情况下,给予肝素及潘生丁;E、重症炭疽病人,及早预防心功能不全,优先考虑预防性给予快速强心制剂毒毛旋花子甙丙。6、接触者的管理对被确定为炭疽病畜接触者的家畜,立即分群隔离观察,经济价值高的牲畜可专人饲养治疗或以抗生素预防。对被确定为炭疽芽孢杆菌污染物品的接触者或炭疽病人接触者应实施医学观察,给予环丙沙星等口服抗生素预防;肺炭疽的密切接触者应隔离,并注射青霉素作为预防性治疗,剂量按一般治疗剂量;病人外围一定范围内的人群(非直接接触者),接种炭疽疫苗预防。7、病人尸体处理炭疽病人死亡后,其口、鼻、肛门等腔道开口均应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棉花或纱布塞紧,尸体用消毒剂浸泡的床单包裹,然后火化。8、炭疽病畜及尸体的处理病死牲畜的消毒:对因炭疽死亡的牲畜与其他动物的尸体不可肢解,即使是采样检查也不允许开放性采样,应该抽吸采样,或者在病畜采样后立即用烙铁熨烫伤口,防止其液体污染环境。在病死牲畜表面消毒后,尽可能整体焚毁。9、炭疽芽孢污染的消毒【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消毒原则:A、污染物品的消毒:如果确实检出炭疽芽孢杆菌,检出细菌的物件应在公安机关取证后,焚烧或121摄氏度30分钟至2小时(视物件的大小)高压灭菌。其他物品价值不高者尽可能焚毁,不能销毁者以环氧乙烷消毒;病人及接触者穿着的表面衣物应焚毁。B、污染外环境的消毒:以含氯或戊二醛的消毒剂反复处理,直到连续3次采样不能检出炭疽芽孢杆菌为止。(1)、炭疽病人和牲畜的排出物消毒炭疽病人和牲畜的排出物宜使用新配制的含氯消毒液消毒,可使用二倍量的20%漂白粉、或6%次氯酸钙(漂粉精)与排出物混合,作用12小时后再行处理。(2)、污染表面消毒污染物体的坚固表面.如墙面、地面、家具等,可喷雾或擦洗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如5~10%二氯异氰尿酸(优氯净)或氧化剂如2%过氧乙酸(每平方米表面8ml)。(3)、污染毛皮、衣物或纺织品消毒低价值的污染物品应尽可能焚毁,耐高压消毒物品可用高压灭菌器灭菌,无法用高压处理者,可装入密闭的塑料袋内,每立方米加入50g环氧乙烷消毒。(4)、污染水体消毒被炭疽芽孢污染的水源应停止使用,使用含氯消毒剂处理,使有效氯浓度达200mg/l,待检查不再存在炭疽芽孢杆菌后方可恢复使用。(5)、污染土壤消毒土壤被炭疽芽孢杆菌污染时应首先查明污染的范围,污染土壤和畜圈应使用20%漂白粉液每平方米1000ml,待漂白粉液渗入地面数小时后,将地表土20cm挖起.坑内每平方米撤入漂白粉干粉20~40g,再将挖起的土壤与20%漂白粉液充分混合,填入挖出的坑中。(6)、病房终末消毒病人、病畜出院或死亡,病房应以甲醛熏蒸处理,即紧闭门窗后,按0.8kg/m2甲醛加热蒸发,次日经通风处理后才能恢复使用。(7)、消毒效果考核消毒效果必须通过取样进行细菌分离培养确定,连续三次取样,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所规定的程序,不能检出具有完整毒力的炭疽芽孢杆菌时方可认为已消除了炭疽芽孢杆菌的污染。10、加强炭疽疫情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总结工作生物恐怖事件和相关疫情处理完毕后,尽快区疾控中心报告结果,总结应急处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发现和指出今后应注意的问题。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技术方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本乡的传播和蔓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防控制原则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采取以控制管理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1、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中心,乡卫生院和村级组织为依托,以村为基础的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体系。重点加强对外来人员(包括外出返乡的民工、学生、经商等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员等)的管理和监测,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2、分散接诊、安全转运、分类隔离、集中救治、加强防护,真正做到早隔离、早治疗,尽最大可能降低病死率,防范医务人员感染。二、疫情监测和报告   (一)以村为基础,配合区疾控中心建立健全疫情监测报告体系。   1、本院及各村卫生室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点,发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必须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2、疫情监测和报告   村委会负责组织本村疫情监测和报告,对外来人员的搜索、访视和信息上报工作。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已发生疫情的地区,村委会要组织乡村医生、村组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掌握村民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1)各村责任医生和联络员要每日逐户访视村民,了解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其他不明原因呼吸道症状的病人,了解有无外来人员进入本村。发现有来自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区的外来人员进入本村,应立即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对其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2)当日未发现可疑病例,应每日向本院和乡政府做零报告,并逐级报告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发现可疑患者时,应立即报告乡镇本院和乡政府。本院要立即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4)对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首诊医生应该马上填写《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医院有关部门。应在6小时以内以内报告区疾控中心。   (二)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监测   1、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和监测,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坚决做到“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   (1)应采取坚决有效措施,配合乡政府劝阻和控制疫情较重地区的农民工和学生返乡。如有个别学生或民工返乡,应及时了解返乡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返乡时间、是否有疑似病症等相关线索,以便对其进行健康状况追踪。   (2)以村为单位,逐一登记来自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区的外来人员,加强监测,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对于前阶段未进行登记管理的,应立即组织力量对已从流行地区返乡并仍在疫病潜伏期内(14天以内)的人员进行逐个排查,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   (3)在各港口、码头等交通站点设立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点),要抽调医务人员为来自或经停疫情发生地区返乡人员实施卫生检疫措施,查验《健康申报卡》,检测体温,进行流行病学及医学询问。   (4)对有发热等症状者,应立即留验,并派专用救护车将其转送指定地点隔离观察。对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由送达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同时通报其出发地卫生行政部门。   (5)对无症状者,应继续对其实施医学观察。   2、外来人员的医学观察   (1)所有近期(14日内)来自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区的外来人员(包括短期外出归来者)应由当地政府组织人员对其实施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该人员离开公共交通工具(或到家)之日起的连续14天时间。   (2)被医学观察者可以在农田等人口不密集地方工作和活动,但应避免与包括其家人在内的其他人员密切交往(包括密闭环境内开会、娱乐等)。观察期间禁止他们参加集体性活动,特别是赶集(墟、场)。   (3)各责任医生和联络员要负责每日对每位被医学观察者测量体温,连续测量14天,并予以记录。一旦发现发热和疑似病症相关线索,应立即报告本院采取措施,就地实行隔离,并指导家人做好个人防护。   (4)如被医学观察者家中或其借居的家中有正在本村(乡、县)上学的子女,应立即通知学校进行晨检。   (5)如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要按照前述规定进行报告。  三、疫情调查与控制   (一)核实诊断,安全转运病人   1、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乡政府、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核实诊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请【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级指定专门机构派专用救护车将病人或疑似病人转运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同时,要指导乡村医生和村干部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   2、对外来人员中的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其发病时间与离开出发地的时间间隔在14天之内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其出发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病例出发地辖区内疾病控制机构负责应对其在出发地的密切接触者及时追踪、隔离和医学观察,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二)病例个案调查   1、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工作,负责临床诊断的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要求,逐项填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   2、每个病例的调查原则上要由两人共同完成。对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时,尽可能由病人自己回答调查者所提的问题,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要积极配合,并如实提供病人相关诊疗资料。如病人因病情较重或已死亡,无法实施对病人的直接调查时,应通过其亲友、同事或其他知情人了解情况,完成调查。   3、病例调查时,要认真、详细地了解和记录患者发病后到过的地方、乘坐过的交通工具和与其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的有关情况。   4、疑似病例确诊、病人痊愈出院或死亡时,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要将病人的诊断、转归情况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要登记姓名、病历编号、国标码、住院号资料,纳入当地疫情报告系统。必要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行随访调查。   5、调查完毕后,应该在24小时以内将调查内容通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个案调查报告管理信息系统”逐级上报。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将调查表报至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6、调查时要注意的问题   (1)对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调查时,调查员要按照医务人员接触诊疗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个人防护的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调查时要尽量减少对临床诊疗活动的干扰。   (三)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1、接触者的追踪调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要求,及时开展对病例接触者的追踪和调查,逐项填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表”,及时将调查内容录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个案调查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传输和逐级上报。   2、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隔离。   (1)如发现密切接触者已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症状时,应立即通知指定机构派专用救护车将其接入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并按病例开展个案调查。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调查获得的与病例接触的方式、频度、场合、场所等详细情况和已经明确的该疾病传播方式和传播特点的有关知识,对接触者受到感染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和判断。对一般的接触者,要告知注意事项,如有不适,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对密切接触者要隔离和医学观察14天(从与病例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3、接触者信息的通报。   (1)如病例发病后有旅行史,要将病人乘坐过的交通工具的日期、航班、车次、车厢、船舱等详细情况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媒体发布对有关班次交通工具乘客的医学观察和追踪调查的信息公告,以便及时发现疫情,迅速采取控制措施。   (2)如发现输入病例,由到达地按规定报告疫情,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疫情发现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其流行病学资料直接通知病例来源地的相应机构,由来源地负责追踪和调查其密切接触者,采取相应措施。   (四【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疫点的终末消毒   1、疫点   疫点是指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所在地点,一般是指患者生活、工作的场所。   2、对疫点的终末消毒和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和尸体的处理   (1)对于体积较小的房屋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时,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溶液7ml(即每立方米用过氧乙酸1克),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底部用装有适量酒精的酒精灯加热蒸发,密闭熏蒸2小时,再开门窗通风。熏蒸消毒时要注意防火,还要注意过氧乙酸有较强的腐蚀性。   (2)体积较大的房屋,密闭后应用0.3%-0.5%过氧乙酸溶液或3%的过氧化氢溶液,按每立方米20ml的量进行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1小时后即可开门窗通风。   (3)空调系统应停止使用,整个供风设备和送风管路用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浸泡或擦拭消毒。   (4)对地面、墙壁、电梯表面等进行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0.3%~0.5%过氧乙酸溶液为500mg/L~10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g/平方米~300ml/平方米,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平方米。对上述各种墙壁的喷洒消毒剂溶液不宜超过其吸液量。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为200ml/平方米~300ml/平方米,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5)病人用过的餐(饮)具、污染的衣物若不能集中在消毒站消毒时,可在疫点进行煮沸消毒或浸泡消毒。作浸泡消毒时,必须使消毒液浸透被消毒物品,可用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为250mg/L~5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有效氯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对污染重、经济价值不大的物品和废弃物,在征得病家同意后焚烧。   (6)必要时对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缸水和生活污水等进行消毒。   (7)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ml可加漂白粉50克或有效氯为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无粪的尿液每1000ml加入干漂白粉5克或次氯酸钙1.5克或有效氯为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100ml混匀放置2小时。成形粪便不能用干漂白粉消毒,可用20%漂白粉乳剂(含有效氯5%),或有效氯为50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2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小时。   (8)病人尸体:对病人的尸体用0.5%过氧乙酸溶液浸湿的布单严密包裹后,一律就近就地火化,不得乱埋乱葬。   (9)其余各种污染对象的消毒可参考《中国疾控中心关于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进行。   (五)一旦出现严重疫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已发生疫情的地区应尽量避免大型群众集会、婚丧嫁娶等大规模聚餐等活动,对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等场所要保持空气流通,做好环境和公共设施的预防性消毒。四、医疗救治   (一)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建设和医护人员培训   1、要在易于隔离的地方设立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配备基本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   2、制定预案,准备床位、人员、设备、药品和隔离措施,做好一切准备,尽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条件。   3、坚持首诊负责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转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转运工作应当按照《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工作的通知》执行。   4【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医务人员要加强学习,掌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及时发现病人;要学习、掌握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知识和措施。   (二)医院感染控制原则   1、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严格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导原则(试行)》执行。   2、留观病人、疑似病人一人一室;重症病人应当收治在专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   3、要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措施和防护设施落实到位。要定期做好消毒监测,保证消毒效果。   4、普通诊室和其它病区要注意环境卫生、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清洁工作。   (三)病例救治   1、严格按照有关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和推荐治疗方案及出院参考标准对病例进行诊断、治疗。   2、对急危重症患者要及时组织会诊和抢救,提高救治质量,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必要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技术和设备支援。   3、要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增强医务人员体质,避免过度劳累。     五、经常性预防   (一)以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有关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科普宣传,使群众了解此病的特征与预防的方法,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劝导群众发现自己或家人发热,要及早就医,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二)各地结合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因地制宜地在农村地区开展以整治内外环境、消除垃圾污物、做好饮用水源和人、畜粪便卫生管理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三)要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要共用毛巾和牙刷等洗盥用具;经常保持户内通风换气,经常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增强身体的抵抗力。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技术方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疫情,将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确保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禽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登步乡辖区内人禽流感疫情。1.3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依靠科学;属地管理,加强合作;平战结合,快速反应。1.4疫情分级根据禽流感疫情发生、传播速度和范围,以及是否出现人禽流感,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建立主要行政领导为组长的人禽流感防治领导小组,负责人禽流感的临床救治和预防控制的领导组织工作,并组织协调做好以下工作:(1)开展对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按要求采集、保存样品,专人专车送到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感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2)做好院内技术培训、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场所的空气消毒,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外环境。(3)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病人出院后的随访工作;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开展居民健康教育;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告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上报信息的初步核实。(4)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干预工作。2.3.2 院前急救小组负责人禽流感病例的急救和转运。【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2.3.3 防疫部门职责(1)负责禽流感疫情监测、信息收集、网络直报工作。(2)配合区疾控中心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对现场进行调查消毒处置,对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3)对可疑标本采样送检。(4)开展禽流感防控工作业务培训。(5)组织必要的疫苗、消毒药械、卫生防护用品的储备。(6)推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7)组织应急预防接种、预防服药等防控措施。3.1 监测3.1.1监测内容(1)常态监测在省内没有出现禽流感疫情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哨点医院开展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可能涉及传染病的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2)非常态监测省内外发生禽流感疫情并出现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我区各医疗机构开展有病死禽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我区出现禽流感疫情,中心、各村卫生室作为监测单位开展主动监测。3.2 预警根据上级疾控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发布、变更、解除本乡预警信息,并分别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3.3 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卫生局、本院和区、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禽流感疫情,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3.3.1 报告单位和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本院及各村卫生室为责任疫情报告单位;街道(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除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相关信息。3.4.2 报告时限和程序责任报告人和报告单位发现人禽流感预警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卫生部规定采集样本。疫情发生地实行专病报告管理,一旦我区内发现人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即实行人禽流感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将过去24小时的人禽流感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发病、转归等情况汇总,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包括“零”病例的报告。3.4.3 报告内容和要求(1)报告内容包括《传染病报告卡》、《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以及当地出现的可疑禽流感疫情,可疑禽流感疫情首先报告当地农业部门,同时采用电话形式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2)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可能涉及传染病的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必须进行网络直报,并报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体温超过38℃伴有呼吸道症状和病死禽接触史病例、发热伴有肺炎症状病例经区级专家组筛查后不能明确诊断者,作为预警病例按本预案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3.4.4 人禽流感的网络直报对经确认的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可直接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个案专报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4 应急响应和终止4.1 应急响应原则【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4.1.1 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响应。4.1.2 属地管理,就地救治的原则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一律转送市、区政府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救治和隔离观察治疗。4.2 人禽流感的分级响应4.2.1 Ⅳ级应急响应(1)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应急值班状态。(2)门诊病人由分散的预检分诊转变为集中的预检分诊,发热呼吸道首诊病人一律分诊到感染性疾病科发热呼吸道门诊就诊。(3)对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监测和日报告制度。4.2.2 Ⅲ级应急响应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1)配合区疾控中心在本乡启动与乡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疫情信息双向日通报制度。按照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和同时进行现场处理的“三同时”原则,防疫部门接到农业部门的疑似和确诊的动物禽流感疫情通报后,立即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并排除相关医疗卫生人员按照卫生部《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病、死禽密切接触者自最后接触病、死禽之日起进行医学观察7天,限定在3公里范围内活动,并填写相应报表汇总,上报。(2)捕杀、处理病、死禽的人员,在禽流感疫区进行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等职业暴露人员,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试行)》进行个人防护。(3)按照卫生部《人禽流感消毒措施指引》,协助农业等有关部门对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和效果评价。(4)对病、死禽密切接触者及现场处理疫情的工作人员,可预防性服用神经胺酸酶抑制剂类药物。具体服用范围、剂量和服用时间由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确定。(5)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在疫情发展不同阶段,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4.2.3 Ⅱ级应急响应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1)根据卫生部《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发现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后,应按照卫生部《人禽流感报告管理方案》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疫情发生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医务室等实施人禽流感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2)预警病例按照卫生部《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诊断为疑似病例后,立即转送市传染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3)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卫生部《人禽流感消毒措施指引》,组织指导对疫点和病例活动范围内的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4)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卫生部《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个案调查、追溯可能的感染来源,开展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等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填写《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进行网络直报。(5)按照卫生部《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7天。(6)严格按照卫生部《人禽流感样品采集、运输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和实验室检测。4.2.4 Ⅰ级应急响应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精品文档】第19页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1)确定疫点周围3公里的范围为疫区,建议乡政府采取控制性措施(必要时封锁、停课、停工等)。(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7天,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服药。(3)专家咨询组根据禽流感流行特征和人禽流感疫情发生情况,提出预防控制建议措施:减少公共娱乐活动;限制公众聚会活动、旅游劝告;加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的地区消毒措施;加强对学生、外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4)必要时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技术力量、设备和经费的支持。4.4 人禽流感应急响应的终止4.4.1 由区专家咨询组会同上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对Ⅰ、Ⅱ级应急响应后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我区疫区内最后1例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逐级报请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解除疫区封锁,可降低为Ⅲ级响应。4.4.2 专家咨询组对Ⅲ级应急响应后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我区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已按规定进行处理,疫区得到彻底消毒,区动物防病指挥部认为可以解除疫区封锁,逐级报请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Ⅲ级响应结束。4.4.3 其他地市出现的禽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省内最后一例人禽流感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Ⅳ级应急响应结束。5 善后处理人禽流感防控和应急工作结束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乡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6 保障措施6.1 物资、经费保障应按人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储备应急物资,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械、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其他应急设施。6.2 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各类组织,确定相关责任人,明确职责。6.3 技术保障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人禽流感疫情控制、病例诊断治疗、实验室检测等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根据防治工作实际,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精品文档】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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