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9∕T 019-2022 清廉村居建设规范(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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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60CCSA003709泰安市地方标准DB3709/T019—2022清廉村居建设规范2022-11-18发布2022-12-01实施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DB3709/T019—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共泰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泰安市监察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泰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泰安市监察委员会,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泰安市泰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泰安市泰山区监察委员会,中共泰安市岱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泰安市岱岳区监察委员会,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中共新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新泰市监察委员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成栋、刘明、颜晶晶、尹帅、刘传勇、王新博、张溥、李娜、陈天祥、王哲。I

2DB3709/T019—2022引言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落地,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基层监督制度,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22年6月,省纪委监委将泰安确定为全省清廉村居建设3个试点市之一,要求创新探索建设清廉村居的方法路径,推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泰安市委、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清廉村居建设提质增效,市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清廉村居建设规范》,为全市清廉村居建设提供标准依据,落细落实基层监督各项要求,监督保障泰安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上走在前、争一流。II

3DB3709/T019—2022清廉村居建设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清廉村居建设的术语和定义、“两委”班子建设、涉权事项管理、清廉文化建设、智慧监督、监督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行政村、城市社区的清廉村居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清廉村居班子清廉务实、村务清亮透明、干群清爽和合、乡风清朗向上、监督清明高效的村(社区)。3.2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集体所有制下,由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代表全体成员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经营管理,并委托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部门代管,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监管。3.3社区为民服务经费专项用于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资金,所需资金设立专门科目,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3.4清廉文化以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甘于奉献为价值理念,以追求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治家为精神内核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方式。4“两委”班子建设4.1选配班子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管理机制,宜从返乡创业人才、本地大学生、退役军人、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4.2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4.3能力素质1

4DB3709/T019—2022本市各级党组织围绕提升“两委”干部专业能力、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组织开展经常性、多形式教育培训。4.4考核管理实行承诺亮诺践诺制度,定期公示“两委”干部践行公开承诺事项情况;制定差异化考核办法,区分考核等次,明确考核导向。5涉权事项管理5.1重大决策事项集体“三资”、工程采购、“三务”公开等村级涉权事项中的重大事项,应进行集体民主决策,决策流程应按村“四议两公开”或社区“五议一备两公开”规定进行。村“四议两公开”决策流程见附录A,社区“五议一备两公开”决策流程见附录B。5.2集体“三资”管理5.2.1资金管理5.2.1.1管理范围村(社区)集体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入、保管与支出。5.2.1.2管理要求资金管理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a)资金收支管理由村(社区)报账员(会计)负责,其他人员不得经管资金或擅自以村(社区)集体名义收取任何款项。资金收支管理流程见附录C。b)独立核算、公开透明、注重实效,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标准,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严格申报审批和民主监督程序,推行非现金结算,减少现金收支。c)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用于资金存储和日常结算,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d)不得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公款私存、设账外账或“小金库”。e)不得违规出借、担保、捐款、赞助等。5.2.1.3管理制度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a)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预算方案按民主决策形成决议并公开公示,预算执行和决算结果应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b)会计核算制度。规范核算、审批、报销程序,纳入账户统一核算。c)其他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债权债务管理、票据使用管理、会计档案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制度。5.2.2资产、资源管理5.2.2.1管理范围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范围主要包括:2

5DB3709/T019—2022a)资产:——村(社区)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由村(社区)集体管理的水利、交通、文化、教育、体育设备等基础公益设施;——村(社区)集体所有的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券、债权等其他资产。b)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社区)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交由村(社区)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5.2.2.2管理要求资产、资源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a)建立清理登记、核实公示制度。健全完善资产资源登记台账,每年定期开展一次清产核资,对清产核资结果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对报废的资产予以核销。b)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合同登记、会审、履约预警等机制,规范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流程见附录D。c)确定限额标准。各县(市、区)应根据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明确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等交易的限额标准。对限额标准以下的,经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限额标准以上的,经“四议两公开”或“五议一备两公开”程序决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d)加强过程监督。村级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对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等事项进行全程监督。5.3社区为民服务经费5.3.1管理范围城市社区党组织用于服务群众的专项资金。5.3.2管理要求社区为民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a)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科目,实行独立核算。b)使用支出应公开透明、注重实效,专款专用、结余留用。可支出使用事项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党内激励、帮扶、关怀等工作;——社区活动阵地及党建文化建设;——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民生项目;——在社区备案的社会组织和社区群众自发开展的公益活动;——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不可支出使用事项主要包括:——社区日常办公开支和人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社区自身办公条件改善及办公场所建设;——政府已有专门资金安排的公共服务项目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c)乡镇(街道)党(工)委全程监督社区为民服务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每年汇总分析并形成评价报告,报县(市、区)组织、财政部门备案。5.4工程及采购类事项3

6DB3709/T019—20225.4.1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以外的村(社区)自建工程、物资采购和服务采购等事项。5.4.2管理要求5.4.2.1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村(社区)工程采购限额标准。限额以下的具体流程由各县(市、区)按照规范透明、简便易行原则自行确定;限额以上的应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或“五议一备两公开”、招投标、工程验收等规定。限额以上村(社)区工程类、采购类事项管理流程见附录E、附录F。5.4.2.2村(社区)工程及采购类事项应按要求进行全程备案,限额以上的应同步向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备案,备案主要包括:a)村(社区)工程项目:工程招投标材料、合同书、工程建设决算书和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记录等资料;b)物资采购、服务采购事项:招投标材料、合同书、支付凭证、会议记录、物资目录等资料。5.5“三务”公开类事项5.5.1公开内容“三务”公开包括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a)党务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等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等情况;——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听取、反应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慰问帮助困难党员和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以及进展等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b)村务公开:主要包括制度类、事务类等村务内容。村务公开目录见附录G。居务公开可参照村务公开执行。c)财务公开:——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和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本村(社区)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和补贴标准;——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支农资金使用、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租赁、流转等情况;4

7DB3709/T019—2022——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社区)集体债权债务情况;——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处置及收益情况;——村(社区)集体资源出租、发包、使用情况——村(社区)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村(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包情况;——村(社区)工程招投标、验收审计、资金支出等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5.5.2公开程序村(社区)应按照以下程序,做好“三务”公开工作:a)党务公开程序:——提出。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相关事项公开方案,拟定公开内容、范围、时间、方式以及公开事由、责任主体等。——审核审批。乡镇(街道)党(工)委有关部门对村(社区)党组织提出的公开方案进行审批,从保密性、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实施。村(社区)党组织按照经批准的公开方案实施党务公开。——反馈。村(社区)党组织收集、整理公开后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并视情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重要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和处理。——归档。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妥善保管,做好管理和利用工作。b)村(居)务、财务公开程序:——酝酿提出公开方案。村(社区)按照公开制度要求,根据本村(社区)实际发生的村(居)务、财务事项,经酝酿后,提出公开方案。涉及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要征得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审核把关。村级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联席讨论。村(社区)“两委”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公开方案。——实施公开。通过公开栏、会议、广播、手机客户端等形式进行公开。——意见反馈。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有异议的公开事项,经核实或改正后,再进行公开,并向群众反馈。——整理归档。将公开的内容,群众的意见、建议,改正的措施、反馈情况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5.5.3公开时间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月党务、村(居)务、财务集中公开日,内容至少保留5日(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a)一般事项应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b)财务收支情况应逐项逐笔每月公布一次,并接续公开;c)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公开时间应在重大事项依法讨论决定之日起5日内公布;d)法律法规政策对公开时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5

8DB3709/T019—20225.5.4公开形式坚持真实客观、注重实效、利民便民等原则,在村(社区)“三务”公开栏公开公示,有条件的可利用LED显示屏、广播、手机客户端等形式进行公开。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公开;居民委员会应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辖区内各小区公开。5.6其他涉权事项对救助救济类、惠农惠民类、便民服务类等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村(社区)应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政策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6村(社区)清廉文化建设6.1基本要求坚持传承精华,注重总结提炼,充分吸收借鉴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坚持实事求是,挖掘本土特色,提升清廉文化辨识度;坚持价值引领,突出喜闻乐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清廉文化正能量;坚持守正创新,丰富载体形式,实现清廉文化可持续发展。6.2文化培育通过历史文献查阅、走访知情人等形式,深入挖掘本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典型人物、红色故事、家风家训、先进模范典型等资源,结合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梳理价值引领突出的清廉文化特点,确定清廉文化主题,培育具有本土特色的清廉文化品牌。6.3文化阵地建设6.3.1线下阵地可围绕清廉文化主题,建设线下阵地,主要包括:a)清廉文化广场,如历史人物、事件纪念广场等;b)清廉文化展馆,如村史馆、家风家训展馆、红色故事展馆等;c)清廉文化公园,如清风廉政主题公园等;d)清廉文化室,如清廉书屋、清廉画室、普法讲堂等。6.3.2线上阵地有条件的县(市、区),宜整合所辖村(社区)清廉文化资源,建设线上阵地,主要包括:a)线上清廉图书馆;b)清廉云上VR展厅;c)清廉微考学;d)清廉微电影等。6.3.3宣传教育围绕清廉价值观、清廉文化成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家风家训、村(居)规民约、移风易俗等清廉文化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a)通过清风课堂、警示教育、微型党课、纪法教育、普法宣传等形式,面向党员干部、群众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6

9DB3709/T019—2022b)通过清廉文化演出、清廉戏曲下乡、家风故事会、事迹报告会等文化活动,推进清廉文化走进基层;c)通过开展优秀家风、“四德”榜、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推进清廉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d)通过张贴廉洁标语、建立清廉警示宣传栏、发放清廉一封信等方式,推进清廉文化深入群众身边;e)通过收集本地清廉先进典型,向主流媒体推荐,讲活清廉故事,传播清廉声音。7智慧监督7.1村(社区)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平台7.1.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在市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建立村(社区)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设置职能部门监管端口、纪检监察监督端口,实现线上管理、线上监督“一体两用”。7.1.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应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部门,按规定及时将村(社区)“三资”信息数据准确、全面采集录入平台,并定期更新。7.1.3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定期对所辖村(社区)“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进行重点核查、督促整改,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7.1.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根据相应监督权限,通过平台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特别是提级监督重点村(社区)的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线上随机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7.1.5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有条件的可拓展村(社区)涉权事项监督、廉洁文化建设等功能,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7.2“三务”公开信息化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运用线上方式公开党务、村(居)务、财务、便民服务、惠民政策等信息,设置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功能,畅通群众监督渠道。8监督管理8.1监督内容应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统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村(社区)的全面、精准、常态监督,监督内容主要包括:a)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b)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功能发挥、遵纪守法等情况;c)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工程建设等村(社区)涉权事项运行情况;d)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监督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8.2党内监督8.2.1本市各级党组织应将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方略落实到清廉村居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有关要求,创新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充实基层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质效、治理效能。8.2.2提级监督。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筛选一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建设项目多、7

10DB3709/T019—2022廉政风险高、信访问题突出、“两委”成员为“两代表一委员”的重点村(社区),将监督权上提至县级纪委监委。8.2.3片区协作监督。各县(市、区)可将辖区内乡镇(街道)科学划分为若干协作区,打破地域界限,整合纪检监察室与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力量,一体开展监督执纪;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可在所辖村(社区)之间组建交叉监督组,开展联合监督、交叉互查。8.2.4村(社区)巡察监督。综合运用巡乡带村、同类村专项巡察、巡察审计联动等模式,实现一届任期内对所有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审计全覆盖。市委巡察机构可选取重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8.2.5职能部门点穴式监督。农业农村、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应结合各自管理领域,对“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点穴式专项监督检查,必要时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治理。8.2.6村级纪检委员嵌入式监督。村级纪检委员应深入村(社区)一线,近距离收集民情、发现问题,重点对“两委”班子运行、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等开展监督。8.3民主监督8.3.1各县(市、区)应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职能,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监督清单、监督方式等。8.3.2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应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困难;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8.3.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对照监督清单,重点围绕“三资”管理、村(社区)工程、惠民政策落实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加强对村(社区)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8.4社会监督8.4.1各县(市、区)可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对村(社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员可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监委特约监察员、热心群众中选聘。8.4.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畅通监督渠道,完善“信访网电微”等举报受理平台,引导广大村(居)民群众主动参与清廉村居建设监督。8.5其他监督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综合运用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形式,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衔接、贯通融合、高效联动,合力推动清廉村居建设。8

11DB3709/T019—2022附录A(规范性)村“四议两公开”决策流程提议前:审议前:1.征求支部委员会意见,包村领导审核;商议前:村党支部将方案呈交全体党员,2.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1.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3.科学论证,研究提出初步意见;2.发放提议方案,“两委”成员4.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备酝酿。案。村审议中:党两商议中:党1.召开全体党员会,书记主持,提议中:支1.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并介绍情况;委1.书记主持“两委”会,主任员并通报决策事项和方案;部2.充分讨论,集体研究提出方案;会通报提议意见;大2.党员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完会3.支委会表决,形成决议意见。商2.“两委”充分讨论;会善实施方案;提议3.村委会修改补充完善方案。审3.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议议提议后:1.做好支委会记录;商议后:审议后:2.书面材料存档;1.做好“两委”会记录;1.做好党员会议记录;3.书面提交乡镇(街道)党(工)委审2.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2.及时修改完善方案;核把关;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3.党员深入农户宣传、动员、解释;4.提交“两委”会商议。4.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1.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严格决议前:村1.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对形成的决议按照决议结果组织实施;1.告知村民决议事项内容及动因;民员会审核审查实施结果;要及时在村务2.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民代2.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代2.村委会及时详实准确全公开栏公示,公表通报决策施行进度、账目、预算;组表面公示,并设意见箱;实3.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村委会能示时间为7-103.对收到的意见,村委会三施织决决议中:会解释的立即解释,不能解释的提交实天,并设征求意1.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议日内给予解答;结见箱,补充完善议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解施事项和实施方案;或4.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果决议事项。若发公决;决2.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村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公现公告内容有开4.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3.进行表决。民题,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开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向村民代表会议遗漏的、不真实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的应立即重新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决议后:议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再次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公告。1.做好会议记录;决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开”程序解决。2.做好宣传和不同意见解释工作;议3.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中止、暂图A.1村“四议两公开”决策流程图缓、重新完善,进入决策程序。9

12DB3709/T019—2022附录B(规范性)社区“五议一备两公开”决策流程提议前:1.征求党委会意见;商议前:联议前:2.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审议前:1.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社区党委将方案呈交驻区单位、3.科学论证,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社区党委将方案呈交全体党员,2.发放提议方案,“两委”社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充分4.报乡镇(街道)党(工)批准、备案。充分酝酿,并征求居民意见。成员酝酿。酝酿,并征求居民意见。社提议中:两商议中:社审议中:区1.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并介绍情区联议中:党委1.书记主持“两委”会,主1.召开社区联席会议,书记主持,员1.召开全体党员会,书记主持,党况;联会任通报提议意见;并通报决策事项和方案;大并通报决策事项和方案;委2.充分讨论,集体研究提出方案;席商2.“两委”充分讨论;2.辖区单位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会2.党员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完提3.党委会表决,形成决议意见。会议3.居委会修改补充完善方案。完善实施方案;审善实施方案;议联3.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议3.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提议后:议商议后:1.做好党委会记录;1.做好“两委”会记录;审议后:2.书面材料存档;联议后:2.社区党委主动做好未同1.做好党员会议记录;3.书面提交乡镇(街道)党(工)委1.做好社区联席会议记录;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2.及时修改完善方案;审核把关;2.及时修改完善方案。得支持。3.党员深入居民宣传、动员、解释;4.提交“两委”会商议。4.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1.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居委会1.社区纪委书记、居务决议前: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查严格按照决议结果组织实施;2.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居街1.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及动因;实施结果;民代表通报决策施行进度、账对形成的决议道2.征求居务监督委员会意见。2.居委会及时详实准目、预算;要及时在居务党确全面公示,并设意见公开栏公示,箱;3.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居委1.对决策程序工决议中:实会能解释的立即解释,不能解组公示时间为合法性、合理委1.居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居3.对收到的意见,居委施织7-10天,并设决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民会三日内给予解答;释的提交社区党委按“五议一性进行审核。、会结备两公开”程序解决;实征求意见箱,议2.对形成决议办2.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4.对居委会解释答复补充完善决议公议不满意或居委会不能果4.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施后的决策事项事3.进行表决。公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向村决事项。若发现开相关过程性材处决解决的问题,社区党委公告内容有遗议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开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议料进行备案。备决议后:漏的、不真实审核结果提交居民代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的应立即重新案1.做好会议记录;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审2.做好宣传和不同意见解释工作;公告。结果作为社区最终处社区党委按“五议一备两公核3.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中止、暂理结果。开”程序解决。缓、重新完善,进入决策程序。图B.1社区“五议一备两公开”决策流程图10

13DB3709/T019—2022A附录C(规范性)资金收支管理流程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村级集体资金收入管理村级集体资金支出管理收取各项收入时,必须使经手人取得合法的原始用并开具全省统一制式凭证(重大事项支出履行的专用收款票据“四议两公开”或“五议一备两公开”程序)款项2日内存入乡交村(居)务监督镇(街道)“三资”委员会集体审核经手人在上面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管理部门银行账户村报账员每月定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乡镇(街道)“三到乡镇(街道)“三体审核资”管理部门依据资”管理部门报账银行进账单进行账务处理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经乡镇(街道)签字(盖章)“三资”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加盖审计专用章后方可入账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支出、入账图C.1资金收支管理流程图B11

14DB3709/T019—2022附录D(规范性)合同管理流程拟定方案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拟定承包或租赁等工作方案,报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审核公开公示拟定的承包或租赁工作方案应在村(居)务公开栏、“三资”管理部门或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村等平台进行公示级纪检委员签订合同、村(居)合同备案务合同文本至少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持一监督份,报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委员会全程申请查阅合同,经村(社区)主要负监责人批准,并办理查阅手续督查阅合同乡镇(街道)、村(社区)健全合同登记台账,相关信息录入“三资”信息化监督平台图D.1合同管理流程图12

15DB3709/T019—2022AC附录E(规范性)限额以上村(社)区工程类事项管理流程村(社区)党组织会议提议村(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级纪检委决议公开员、村(在乡镇(街道)指导下组织招标,居)公示招投标情况务监督委村(社区)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员会全程招标备案资料、合同交乡镇(街道)监督“三资”管理部门备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公示验收结果决算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工程资料归档图E.1限额以上村(社区)工程类事项管理流程图13

16DB3709/T019—2022BD附录F(规范性)限额以上村(社区)采购类事项管理流程村(社区)党组织会议提议村(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级纪检委决议公开员、村(在乡镇(街道)指导下组织招标,公示招投标情居)况务监督委员村(社区)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会全程监招标备案资料、合同交乡镇(街道)“三资”管理督部门备案按合同要求实施采购或服务验收、公示采购物资或服务开展情况,收集凭证,申请付款图F.1限额以上村(社区)采购类事项管理流程图14

17DB3709/T019—2022CE附录G(规范性)村务公开目录G.1制度类制度类村务公开主要包括:1)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2)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办事指南;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4)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度;5)村级议事协商制度;6)村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7)村级财务管理制度;8)村级档案管理制度;9)其他。G.2事务类事务类村务公开主要包括:1)本村经济、建设发展规划;2)涉及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相关事项;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成员辞职、罢免、职务终止、补选等情况;4)村民委员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5)村民委员会岗位职责、成员分工情况;6)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7)村民委员会任用或者解聘村财会人员情况;8)村民委员会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内容及开展情况;9)村务民主协商的实施过程和成果采纳、落实、反馈等情况;10)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11)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事项和范围;12)村民会议或者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情况;13)村民会议或者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情况;14)村民会议或者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情况;15)村民会议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情况;16)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的实施情况;17)涉及村民利益的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8)村庄搬迁撤并中村民原有住宅评估和补偿标准;19)村庄拆迁安置方案、建设项目以及安置区工程质量监管情况;20)本村需要长期重点帮扶的人员及帮扶方案;2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保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情况;22)红白理事会文明理事、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情况;15

18DB3709/T019—202223)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事项、时间、地点、政府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以及工作经费等;24)其他。16

19DB3709/T019—2022参考文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2]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34号)[3]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8〕48号)[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号)[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1号)[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67号)[7]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0〕4号)[8]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鲁发〔2021〕1号)[9]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20〕3号)[10]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办发电〔2022〕26号)[11]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监察厅印发《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鲁农经管字〔2004〕1号)[12]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的通知(鲁民〔2022〕27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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