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在中国——基础分析、前景与困境

社区矫正在中国——基础分析、前景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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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矫正在中国——基础分析、前景与困境关键词:社区矫正/刑罚无效/刑罚有限社区在中国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提出街道和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经过10年建设和探索,2000年开始推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①社区矫正在中国不过是近两三年的事情。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两院两部”联合下达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②全国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等华东比较发达的6个省市,对5种人(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2

2、005年,司法部下达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分别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各增加6个试点省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省(市、区)达到18个。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刑事司法工作。从法律适用角度讲,它涉及到刑罚裁量、刑种选择、刑罚执行和刑罚变更执行的裁定等问题。上述法律适用的情况作为“入口”,决定着社区矫正的规模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刑事司法中法律适用结果形成的刑事裁判,既是社区矫正的直接法律依据,也是社区矫正中的司法程序之一。本文拟就中国社区矫正的理论预设和目标、前景分析以及问题与困境等三个一般性问题谈点初步

3、想法。  一 社区矫正的理论预设和目标  (一)犯罪的国家和社会责任思想,即对犯罪的发生和存在负有基本的和首要的责任  社区矫正作为社会对犯罪的正式反应措施之一,有必要首先了解从事实的角度讲,犯罪究竟是怎样一回事,从发生学角度看,它究竟又是怎样发生的。二者的结合与统一形成的“犯罪本原观”是社区矫正赖以建立的最根本的事实基础和理论依据。③所谓犯罪本原或本原的犯罪,用生活的语言理解,犯罪“本原”就是“原本的犯罪”——犯罪原本是什么东西。本原一词与发生学有关联,它既不同于原因,也不是纯粹对事物本质的描述。如同点是线

4、的本原。犯罪的一般存在和具体发生的情形,都揭示出国家和社会对犯罪负有责任。  其一,从社会也就是宏观层面看,国家和社会是犯罪存在的责任者。我认为,犯罪在整个人类社会各个阶段都是必然存在的。④从犯罪原因来讲,犯罪都是当时社会所创造的,时世造英雄,时世也造就犯罪。从事实学角度看,⑤犯罪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犯罪是社会有机体必然、必要的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任何阶段、时期、犯罪原因都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强大力量,我把这些的力量的总和叫做“致罪系统”。这种致罪系统作用于每一个人,使犯罪的存在成为必然。这意味着从是否发

5、生的角度来讲,犯罪是不可以预防的。这应当成为科学犯罪观的逻辑起点,成为我们正确认识犯罪和对待犯罪的逻辑起点。社会有着庞大的致罪系统使每个人都处在可能犯罪的状态,那么,为什么很多人、多数人又没有犯罪,是因为与这个致罪系统相对应的还有一个更加庞大的“免罪系统”。致罪系统和免罪系统相互作用的结果,使得社会存在一定的犯罪。从宏观角度来讲,一定犯罪的发生和存在是社会造成的。导致犯罪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全过程的因素⑥,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与满足人的物质、精神等各种需要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贯穿人类社会始终,决定着犯

6、罪与人类社会共存亡。  因此,从宏观上讲,犯罪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是由社会造成的,对犯罪的社会责任思想应当成为我们从舆论上谴责犯罪、在法律上惩罚犯罪的认识前提。这一思想并不否定和排斥刑事立法、刑法适用和刑罚执行,恰恰相反,本人认为这正是刑法谦抑、刑罚人道等项基本原则的事实基础。  其二,从个体角度、从微观层面看,个体犯罪的发生,对于具体的犯罪行为人,不是他要犯罪,而是要他犯罪;不是他选择了犯罪,而是犯罪选择了他。具体犯罪的发生是社会致罪系统和免罪系统,在若干不特定个体身上作用和选择的结果。这一结果使得可能成为犯

7、罪的人变成现实的犯罪人。同时,一定社会的一定时期,总会发生与之相适应的一定数量或规模的犯罪,即总会有一定数量的个体被选择为各种犯罪者,⑦这是社会总体发展水平局限的结果。基于上述结论,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合乎逻辑”地提出一个问题:既然每个人都处在社会致罪系统和免罪系统共同作用的相同环境下,为什么样有的人、多数人没有犯罪,而有的人或少数人却犯了罪?并认为,这是由于其主观具有一定恶性,其自由意志的选择最终对犯罪的发生起着决定性作用,这是个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事实基础。上述认识“貌似”言之有理,其实并不尽然。  首先,对于

8、不同的个体,相同的环境是不存在的。即当人们说,“相同环境或条件”下,有的人没有犯罪、有的人犯罪,犯罪者便应当对其犯罪负责的时候,其“相同环境”的前提是不成立的。要使一个人不成为罪犯,必须使其摆脱或消除使其犯罪的环境。我认为,对于不同的个体,相同的环境是不存在的。因为,所谓环境自然不只是甚至主要不是指自然地理环境,而是有人的因素参与或形成的环境,这样的“相同环境”赋予了其中不同的个体以不同的意义,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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