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核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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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核办事指南BSZN-112001—2017云南省西畴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5-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核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西畴县辖区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核。2.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后的国有建设用地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集体土地二、办理依据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

2、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四条“-5-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

3、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土地租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四、审批条件(一)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四至界限清楚、无争议;(二)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部第9号)要求;(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五

4、)经过发改、经济等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地址:西洒镇青年路六、申请材料具体建设项目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5-1用地单位申请(划拨)原件纸质1√2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划拨)复印件纸质1√3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复印件纸质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复印件纸质1√5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划拨、出让)原件纸质1√6土地估价报告(出让)原件纸质1√7平面布置图(划拨)原件纸质1√8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划拨)原件纸质1√七、审批时限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

5、诺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本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十、中介服务(无)可选要素,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实施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办理时限、收费及标准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5-1.提交方式:当面提交。地址: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二)受理一是出让供地:1、接收申请材料2、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或退件3、受理4、审查材料5、现场勘察6、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交纳各项税费8、

6、填写《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材料》并报县政府审批9、发放批准文件。二是划拨供地:1、接收申请材料2、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或退件3、受理4、审查材料5、现场勘察6、通知交纳各项税费7、填写《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并县市政府审批8、发放批准文件(三)考核(四)审批发证审核结果:在受理时限内做好具体项目供地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根据供地方式,划拨的下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与西畴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址: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当面咨询。地址:西洒镇青年路,业务股室:西畴县国土资

7、源局土地利用股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7225-5-(二)咨询回复通过当面或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当面或电话咨询,查询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审批办理结束后,企业或个人到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当面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电话投诉:0876-7626415信函投诉:西畴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通讯地址:西洒镇青年路;邮政编码:663599。(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国土资源

8、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下载地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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