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石家庄系统强化班民法授课提纲

2009年石家庄系统强化班民法授课提纲

ID:18259016

大小:320.50 KB

页数:64页

时间:2018-09-16

2009年石家庄系统强化班民法授课提纲_第1页
2009年石家庄系统强化班民法授课提纲_第2页
2009年石家庄系统强化班民法授课提纲_第3页
2009年石家庄系统强化班民法授课提纲_第4页
2009年石家庄系统强化班民法授课提纲_第5页
资源描述:

《2009年石家庄系统强化班民法授课提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河北东方法泽教育培训学校民法www.dongfangfaze.com2009年民法授课提纲第一部分民法概述一、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二、民事权利1.区分权利(主体实施行为的界限)、权能(权利的具体作用样态)、权限(意思作用范围)2.民事权利的类型(1)财产权、人身权(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依效力进行权利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①抗辩权:防御性权利。抗辩权以请求权为前提,没有请求权或请求权消灭,则无抗辩权②抗辩权功能:阻却请求权,而不是消灭请求权③一时抗辩与永久抗辩④典型抗辩权有:先诉、

2、同时履行、不安、先履行抗辩、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等⑤抗辩权与否认权:抗辩权以请求权为前提,无请求权则无抗辩权;否认权以不真实的请求权为前提的。(3)绝对权、相对权(4)主权利、从权利;原权与救济权(5)既得权、期待权其中重点:①形成权:依单方意思表示变动法律关系的权利。②民法中典型的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法定抵销权、遗赠的接受与拒绝、选择权、债务免除。注意: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协议解除、合意抵销、催告权不属于典型的形成权     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合同54条)包括可撤销婚姻(婚姻法11条)撤销权 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合同74条)           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合

3、同186条任意撤销权、192条法定撤销权)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合同47条)追认权无权代理中本人的追认权(合同48条)     无权处分中权利人的追认权(合同51条)        约定解除权(合同93条第2款)        解除权      法定解除权  一般法定解除权(合同94条)                  特别法定解除权64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36号银泰国际1403室电话:0311-89105251,89105252河北东方法泽教育培训学校民法www.dongfangfaze.com例题1: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下列哪个属于形成权?A.合同的一

4、方当事人由于严重亏损,失去履行合同的能力,遂向另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B.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却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对方收到履行通知以后,即通知前者其拒绝履行C.甲由于乙的欺诈,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订立了合同,事后,甲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权D.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属于无权代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便向被代理人发出通知,催促被代理人在合理期限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行为E.权利人对无权处分人的事后追认权F.当承组人擅自转租房屋时,出租人发出通知,解除租赁合同例题2: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抵销权属抗辩权 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 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

5、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1.民事权利的救济(1)公力救济(2)自力救济:自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三、民事义务1.法定义务、约定义务2.积极义务、消极义务3.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四、民事责任1.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其他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1)归责原则不同:严格责任;过错责任  (2)举证责任不同:侵权责任须证明过错与损害;违约责任须证明有有效合同存在  (3)责任形式不同:违约金,定金;  (4)赔偿范围不同:侵权行为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5)免责条件不同:侵权免责条件多,而合同免责条件少(6)诉讼管辖不同: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2

6、.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3.无限责任、有限责任4.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替代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各债务人基于不同原因对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部债务均归于消灭,数个债务人之间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简言之,数个债务人之间发生“责任竞合”。补充责任:承担责任有先后顺序。典型的补充责任有:(1)一般保证人的责任(2)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给别人造成的损害,未与孩子共同生活方承担补充责任(3)第三人致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教育机构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4)第三人致在安保义务场所的权利人人身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责

7、任;安保义务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5.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64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36号银泰国际1403室电话:0311-89105251,89105252河北东方法泽教育培训学校民法www.dongfangfaze.com例题:甲系某中学的初中学生,课间活动在操场上打篮球时被脱落的球筐砸伤头部。外校来打球的乙借了校工的三轮车即送甲去医院。路上又与骑摩托车逆行的丙相撞,乙受轻伤,甲头部再次受撞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