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上诉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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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经济纠纷上诉状推荐引导语:经济纠纷上诉状是针对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而写的,因此要直接指出原判认定事实的错误、原判理由的不充足或适用法律的错误,并有针对性地写出不服一审判决意见、看法以及自己的请求。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两篇关于经济纠纷上诉状范文推荐,希望对你有帮助。范文一原告人:XX市XX区XX公司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法人代表:XXX,系公司经理被告人:XX市XX区XX商店地址:XX市XX区法人代表:XXX,系商店经理案由:追索货款,赔偿损失诉讼请求: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兀。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

2、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诉讼事实和理由:原告和被告2005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

3、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证据和证据来源: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X张此致XX区人民法院起诉人:XX市XX区XX公司(公章)XX年XX月XX日附:1.本状副本1份;2.证X份。范文二:上诉人:李X,男,1965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XX号;上诉人:薛XX,男,1967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XX号;被上诉人:丁XX,男,出生于1969年6月24日,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被上

4、诉人:沈阳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XX(系该公司经理),住所地:XX市XX村。上诉人诉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XX市人民法院的(2011)新民民(三)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辽宁省XX市人民法院的(2011)新民民(三)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2、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3、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一、一审法院查明事实错误。1、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中称“被上诉人丁XX于2010年10月15日开始供应的熟棒,截止2010年11月18日供

5、熟棒12万余棒,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与事实不符。丁XX在庭审中却实提供了部分养菇户签字的收条,因为上诉人不知道此事,于是庭审后原告要求签字的养菇户到法院把事情说清,可是一审主审法官态度蛮横,不接待养菇户,于是养菇户只好向法院提交了说明,即大部分养菇户出具的收条是2010年7月3日签订菌棒购销合同因菌棒的质量原因(当时丁XX和康XX口头约定成活率必保95%以上)TXX的合伙人康XX根据每户的成活率情况答应给种菇户补的菌棒。而不是一审法院认定的12万棒都是被上诉人丁XX履行合同供应的菌棒数量。2、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中称:“做生棒协议签订后,原告的用户从2010年12

6、月2日至12月7日拉走14万棒的原料(含部分欠料、有欠条),价值35万元。”与事实不符。根据丁XX供应的原料及其提供的配方来算上诉人只能够生产63013棒菌棒,而不是14万棒。一审法官应当明白“木桶效应”即按照丁XX供应的花生壳、玉米芯只可以做63013棒,即使其他原料充足,也是无法生产,也做不成14万棒菌棒。而且至今丁XX也没有将所欠的花生壳、玉米芯补齐。因此,认定拉走价值14万棒的原料及价值35万元是与事实不符的。3、被上诉人只供了部分平菇菌棒,合同约定的姬菇50万棒至今一棒也没有供应。造成广大养菇户品种单一,无法适应市场的需求,导致部分平菇销售困难,价格偏低。

7、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上诉人不存在违约行为。上诉人之所以没有在2010年10月5日前交齐180万购货款,是因为被上诉人丁XX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在2010年9月23日开始供货,并且在2010年10月5日前丁XX—棒菌棒也没有供给上诉人的养菇户,更甚者至今丁XX也没有供齐70万元的菌棒。因此,上诉人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规定,没有继续支付购买菌棒款,即上诉人不继续支付菌棒款是依据合同法规定的“先履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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