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缺陷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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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题  目: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缺陷及对策研究                  专业:法学一、前言部分(说明写作目的,介绍有关概念、综述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或争论焦点)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还涉及到生产经营企业乃至整个行业、一个国家的声誉。食品安全问题对社会尤为重要,有人甚至已将食品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第四大社会问题。钟南山院士说: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不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再过50年,很多人将生不了孩子。在我国加入WT0后,食品安全问题也日渐成为贸易

2、伙伴对我国的绿色壁垒之一。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制建设,既是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小康、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的需要,也是在国际贸易中实施我国环境战略的需要,同时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形象,关系到是否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是否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食品安全,从国际上来讲对应两个完全不同的名词,一个是讲保障事物的供应方面的安全,另一个,是讲食品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方面的安全。天我们要讲的是质量方面的的,而不是食品供应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的现状1、法律体系缺少系统性和完整性。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

3、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几十部,如《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国务院及各部委相继出台的规章、两高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虽然数量较多,但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如作为食品安全核心保障的《食品卫生法》未能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留下执法空隙和隐患;因执法主体不同,适用的法

4、律不同,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得当的现象比比皆是。如《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产品质量法》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样一来,对同一具体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处理结果就会出入较大。2、有关法律条款较笼统,多年不修订,操作性不强。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如《刑法》对于生产销售假

5、冒产品金额5万元以上的有相对明确的处理措施,而对于销售金额5万元以下的甚至4.99万元的算不算犯罪就没有明确界定;有些条款只定性不定量,或者法律概念有歧义;有的条款多年不修订,如有些地区“注水肉”的检测依据还是依照六十年代制定的标准,《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诸如“瘦肉精”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只字未提;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甚至完全过时,对当前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如涉及罚金问题,罚金标准是以制定法律时的物价水平为参照的,多年以后,物价水平早已不可同日而语,但执法依据仍然只能是法律当时规定的标

6、准,故有些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被罚没的款项相对于其撅取的高额暴利来讲已微不足道。3、法律中的罚则较轻,威慑力不够。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制假售假均属有罪,处以25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上的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恰恰忽视了制假售假行为本身的危害,对制假售假行为处罚较轻。《食品卫生法》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也只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造成

7、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只是笼统地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但实际上,毒食品生产者被查处后向司法机关的移送率较低,判刑的更少。本文提及的毒食品事件,见诸于报端的处理结果多是捣毁、查封

8、加工点和停业整顿,而毒食品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却大多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主要对我国食品安全的不足与完善展开研究,同时借鉴外国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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