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ID:15816090

大小:17.67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8-05

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_第1页
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_第2页
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_第3页
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_第4页
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发布时间:2007-10-2619:41:21 来自:模考网)  第一条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

2、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条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网址:www.ljzc.net)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七条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

3、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复印到A4纸上)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报市级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材料报送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要求办理。  第八条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

5、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第九条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

6、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汇总表》,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第十条增项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注销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