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ID:17656051

大小:24.2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9-04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_第1页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_第2页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_第3页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_第4页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篇一:关于员工考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规定  关于员工考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适应市场和公司发展需求,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取得注册建造师(含一、二级各专业建造师)的在职人员。三、管理规定:  四、证书管理:  1、取得二级资格,又取得一级资格的,同时津贴调整为一级标准(不累计)。2、注册、延续、继续教育:公司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34、年费自证书成功注册之月起计算按年度发放。  5、公司承诺员工的证书用于企业

2、资质办理延续(就位)、增项、升级或资质年检及招投标使用。6、员工辞职或解聘后,经公司相关负责人确认证书无其他用途的情况下,准予取回个人的所有证书,且当月起停止享受特殊岗位津贴并到财务办理相关费用结算手续。  7、员工辞职或解聘后,若甲方业务(资质或项目)正在使用乙方证件的情况下,乙方需同意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继续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协助甲方完成未完的业务,且年费正常发放。  五、本规定年费标准随市场行情而变动,以公司最新下发文件为准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六、本规定自二O一五年二月六日起实施。  海南中明工程有限公司二

3、O一五年二月五日  篇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

4、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5、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

6、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第1页(共4页)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7、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第十三条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

8、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三章注册  第十六条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第十七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