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从法律角度看pe的内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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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讨从法律角度看PE的内部治理从法律角度看PE的内部治理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从法律角度看PE的内部治理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合伙人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有限合伙制度是专门针对巨大商业投资风险而设立,最早用于16、17世纪的航海事业,是私募股权投资最重要的形式。“现在有限合伙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PE)机构大概有一万多家,说明了有限合伙制正是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而设置的组织形式。”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说。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有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三种形式,其中公司制

2、是私募基金投资的普遍形式。尽管信托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但是《信托法》规定的只是信托的一般规律,包括资本信托、资金信托和一般的信托。虽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投资信托的一部分,但由于与《信托法》配套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比如说税收理由等缺乏配套的法律跟进,影响了《信托法》的实施。  2006年修改《合伙企业法》时引入了有限合伙制度,明确了无限合伙人承担管理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承担任何管理责任,说明有限合伙的出资人和无限合伙的责任人地位并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和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之

3、间的权利、利益的平衡就非常重要。  有限合伙的诚信  在有限合伙企业里,成本理由具体出现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普通合伙人的地位类似于上市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和密封公司中参与经营的股东的地位。需要特别强调这一类主体的诚信义务理由。在投资环境恶劣、管理制度不完善时,很容易出现诚信义务理由。  江平说:“有限合伙制特别需要诚信。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不能光出钱,他得有分红权、知情权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如何甄别在做出投资重大决策时有限合伙人在何种情况下介入管理权范围是个难题。如果有限合伙人

4、的权利行使属于普通合伙人的管理权范围,应当承担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仅是一种倡议权,有限合伙人应继续享受有限责任的待遇。  “虽然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但如何能够在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和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的权利之间达到平衡,兼顾各方利益,是一个需要探讨的理由。”江平说。  刘俊海认为,由于有限合伙人不享有普通合伙人唯一垄断的独家合伙企业事务管理权限,普通合伙人的此种权利容易被滥用,必须要有配套措施强化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倡议权、监督权,要明确管理合伙人的诚信义务。  PE组织结构的核心是基金的管理人和投资人

5、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是公司型基金,就是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关系;如果是信托型从法律角度看PE的内部治理论文资料由.提供,地址.基金,就是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是有限合伙型基金,就是无限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这一对法律关系是投资基金自身层面需要解决的法律理由。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司副司长刘炳荣指出,在合伙纠纷案件当中,事实认定非常复杂。主要理由是合伙纠纷里,合伙人之间执行事务时不规范,有的甚至为谋私利而作弊。另外,合伙协议是调整双方关系的主要依据,但在很多情况下都比较简单,很难判断当

6、中的权利。  更麻烦的是,所有的纠纷案件中财务的状况都很复杂。合伙体当中的权利义务分配、清算、结算纠纷都很难做到准确判断。事实认定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依靠会计师事务所的鉴定,而鉴定检材等的收集有一定困难。  刘炳荣说:“如果这种有限责任制的PE形式没有得到有效监管,或者没有道德回暖,那么还有可能发生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非法融资。虽然规定有限合伙制只能有50个有限合伙人,但不规范运作可能会有500个人;第二,团伙集资骗局。相关规定禁止承诺给予固定的回报,但到了不规范的市场必定会发生这种情形,团伙集资骗局就会发生;第三,尼

7、克尼森的情况。如果管理人不诚信道德就会存在风险;第四,类似于东海创投的情况还会发生。目前GP(普通合伙人)与LP(有限合伙人)之间的联系更多依靠的是协议,但现在的协议从普通合伙人的角度来看非常不完善,过于细则化不利于双方合作。”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国华认为,整个资本市场包括PE、场外交易市场,遵循诚信的原则没有理由。他说:“从经济学来看,资本市场是虚拟的概念,它的规则从理论上可以很灵活。换句话说,诚信原则实际是个幌子,不可能实现诚信。”  万国华倡议,一定要实行反欺诈原则,这对整个资本市场的立法、执行、司法是一

8、个大的改动。  “管理”基金管理人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整个过程中有四个主体:投资人、管理人、托管银行和被投资企业。核心是基金管理人,其在整个融资、投资和后期的过程中真正制约基金。所以对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周友苏认为,关于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规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理由,一是涉及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准入批准,第二个是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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