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ID:23838541

大小:373.50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8-11-11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_第1页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_第2页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_第3页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_第4页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沪城管规〔2018〕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区城管执法局、乡镇人民政府,市局执法总队、市水管处、机场地区执法支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城管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8年7月11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2018年7月11日印发-31-(共印份)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第五章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第一节立案与撤案第二节调查取证第三节审核与

2、告知第四节决定第五节行政罚款缴纳第六章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第七章行政强制程序第一节行政强制措施第二节行政强制执行第八章结案与监督第九章期间和送达第十章附则-3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保障城管执法活动得到有效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城管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

3、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城管执法人员实施城管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原则)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城管执法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依据;(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行政职权;(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四)实施行政强制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五)坚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四条(执法人员规范)-31-城管执法人员从事城管执法活动时,应当着统一识别服装,佩带统一标志标识,使用统一格式的城管执

4、法文书,并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除简易程序外,城管执法活动必须由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共同进行。第五条(执法全过程记录)城管执法人员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第六条(责令改正)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七条(网上办案)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实行案件网上办理。第八条(层级指导和监督)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街道城管执法

5、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二章管 辖第九条(地域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管辖,按规定由市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的案件除外。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区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机关管辖。第十条(指定管辖)同一区范围内乡镇城管执法机构之间对管辖发生争议的,由本区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区城管执法部门、乡镇城管执法机构发生其他情形管辖争议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31-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区城管执法部门未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查处,也可以直接查处。区城管执法部门对乡镇城管执法机构未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

6、查处,也可以直接查处。第十一条(移送管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受移送的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认为移送不当的,应当按照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报请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或者退回。第三章回避第十二条(回避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管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回避,案件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第十三条(回避决定)城管执法人员的回

7、避,由其所属的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决定。第十四条(回避程序)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于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诉一次,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1-第十五条(回避决定前不停止调查)回避决定作出前,主动回避或者被申请回避的城管执法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第四章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第十六条(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管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予以警

8、告的行政处罚;(二)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