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调解时机的把握

浅议调解时机的把握

ID:24425939

大小:49.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4

浅议调解时机的把握_第1页
浅议调解时机的把握_第2页
浅议调解时机的把握_第3页
浅议调解时机的把握_第4页
资源描述:

《浅议调解时机的把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议调解时机的把握:罗惠民发布时间:2009-06-0316:04:15  浅议调解时机的把握:罗惠民发布时间:2009-06-0316:04:152009年是法院的调解年,如何运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的矛盾,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每一名从事审判工作地法官都要认真研究和面对的问题。调解方法运用的效果主要取决于调解艺术的掌握,而调解艺术中调解时机的把握是调节能否成功的关键。因此有必要对调解时机的把握做一些研究。调解虽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中,立案、庭审、审判前的任何一个阶段,只要有调解可能,法官就应当

2、积极主动把握住调解的时机,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调解虽贯穿于整个民事审判的每个环节之中,但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适合调解,如法官不能选择恰当的调解时机,就会造成调解失败。一般来说,不同的民事纠纷其调解时机也都是各不相同,因民事纠纷复杂多样,即使相同的民事纠纷,由于引发纠纷的起因、矛盾持续的时间及当事人的年龄、文化、信仰等不同,调解时机也会有所不同,为此,把握调解时机应结合案情,注意观察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要善于捕捉调解有利时机,具体应把握以下几个调解时机:(一)立案阶段调解时机的把握当事人因民事纠

3、纷到法院起诉立案后,因当事人初来法院,从某种意义上说“纠纷”尚处在萌芽状态,若当事人是一时冲动或赌气向法院起诉的,此时是给这类纠纷做调解工作的最佳时机。如有一些当事人因生活琐碎事闹矛盾而赌气闹离婚,而对方正气在头上,也积极地回应“离就离,睡怕谁啊”,这样的案情累见不鲜,此时,如果生搬硬套法律的规定,给立了案,那真有可能拆散了一个家。立案法官应不急于给予立案,而是不失时机地给当事人做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理清矛盾长生的原因,认真回忆以前的好,认识现在的状况,设想离婚后的处境及对双方亲人特别是孩子的影响

4、,使当事人能认识到由此可能带来种种不利后果,促使当事人转变思想并自愿放弃因一时冲动或赌气而提出离婚诉请,将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二)送达阶段调解时机的把握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法院立案后,一般有主办人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等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另一方当事人,此时被告一方当事人才知道原告为何诉讼的原因。此时,主办法官可以利用这一阶段了解被告的真实想法和案件的有关情况,当了解到被告确无恶意逃债且有意“私了”

5、的情况下,就应该做好原被告双方的联络员,为他们架起沟通的桥梁,促使当事人和解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三)庭审前后阶段调解时机的把握开庭前,除给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外,主办法官还要认真审核诉讼材料,审查证据材料的真伪及其证明力。在这一阶段,法官应细致观察,掌握火候和分寸,做好充分的庭前调解准备工作。在送达阶段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的基础上,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变化,特别是抓住当事人双方一般是老相识这一有利因素,针对不同纠纷选择恰当的调解方法,尽量不让他们对簿公堂,因为在公堂上,当

6、事人的对立情绪较浓,很难拉下面子。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庭审前的调解,一般是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对于一些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可以到了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让双方当事人在分清是非曲直的基础上,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由独任法官一人主持,或合议庭主持进行调解。因此时双方就案件事实当庭进行陈述并当庭进行举证质证,案件事实已清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已明确,调解时机已成熟。如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庭审前双方的责任不明确,应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均存有争议,调解就很难进行,这些任务经过庭审,案件的事实就已经清楚,各自的

7、责任已经明确,再加上法官辩法析理的疏导,这个时机进行调解相对就比较容易让双方当事人接受,属于调解的有利时机。(四)庭审后宣判前阶段调解时机的把握你可能会感兴趣:浅议无履行能力案件执行的弊端不应取消民事调解反悔制度财产保全对提高调解成功率的优势作用分析诉讼调解如何能“案结事了”浅议婚约和婚约财产主审第一个案就调解结案免费(.mFFanwEN.):工作心得收集或原创庭审后宣判前阶段,主办法官可以采取先“放一放”的冷处理办法来调解。在这一阶段,双方当事人因碍于情面,又都不愿先做让步,好像谁先让步就输理似

8、的,遇到这种情形,法官应及时宣布休庭,要在宣判前这个时期,先给双方做“背对背”的调解工作,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面对面”的调解。这样可减轻当事人心理压力,让双方当事人都有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因任何纠纷的调解都必须是在矛盾有所缓和的前提下进行。因此,把握调解时机必须要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状态,只要有调解的可能,法官就应抓住调解有利时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只要能够调解,法官就不要轻易下判,让调解尽放光芒,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你可能会感兴趣:浅议无履行能力案件执行的弊端不应取消民事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