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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PCYF1617-02-001)2017年5月19日-9-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食堂特色小吃经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需求,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经研究,我校决定以招标方式委托社会餐饮企业或从事过餐饮服务的自然人加入到学校食堂经营并按制度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情况简介: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2017年学年学生数在3800人左右,本次招标食堂为服务楼二楼十三间特色小吃窗口,其中1-12号每个独立窗口前、后总
2、面积约50平方米,13号约100平方米。学院将根据各窗口情况将总水电铺设到位,地砖、吊顶安装到位,其余装修由中标方负责,但装修方案要提前交后勤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本处简介为概况,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到前述现状实情可能存在的误差与将来可能出现的变化,同时,提请认真察看学院周边情况,具体情况投标方可到现场察看。(现场查勘联系人:姜老师13142995111)各投标人务必于2017年5月30日16:00前到我校现场勘察,逾期概不接待。二、项目名称及经营期限:1、海安校区食堂特色小吃经营服务2、经营期限: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
3、1日服务期满后,对在经营期限内,能服从学院管理,经营良好的商户可优先直接续约。三、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文件自行下载。(附件可自行下载)四、投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永兴路14号,南通理工学院后勤服务处203室。五、投标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10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顾老师15862749793(后勤服务处)六、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餐饮公司和自然人均可,但投标方必须具有管理特色和良好的信誉,以往经营过程无食品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有高校餐饮经历的优先。七、投标及报价:1、投标人标书需明确写明
4、投标窗口序号(见附图)、投标项目及经营理念,在投标截止日前密封送至指定地点。2、报价:以“资源占用及折旧费”-9-为报价,以卡机营业额提点比例形式报价,所报价应包括食堂设备维修费、折旧费、周边环境卫生打扫费等。每年分10次从营业额中扣除。此外,学院每年按卡机总营业额的1%收取“一卡通”管理费。3、遵守《南通理工学院食堂基本管理要求(试行)》,在如有违反《南通理工学院食堂常规检查项目及处罚标准(试行)》的行为,罚款在营业额结算时从营业款中扣除。4、营业额结算:每月10日对上个月的营业额进行结算。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
5、元整(转账或现金,投标时提前一天交纳并提供投标单位开户名、开户行、账号、行号以便及时退款。开户名:南通理工学院,税号:通地税登字320601724161141,开户行:中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帐号:541758202529),凭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现场缴纳标书制作费200元。2.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前补足剩下的合同履约金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共计肆万元。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至中标单位有效账户。4.严禁中
6、标人在中标后直接将标的转给他人,如发现有此情况,经查证属实后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5.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6.中标单位如不按学院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同放弃中标资格,学院将以第二顺序选定中标者,并履行相关手续。九、项目管理要求1、投标人必须合法自主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地方政府制订的有关餐饮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遵守学院的相关制度,服从学院的管理和监督2、委托经营的食堂窗口由中标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
7、行招聘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用工手续,自行解决食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险等其他一切费用、责任等。同时投标人必须及时办妥专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费用自理),确保经营的合法性。3、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合法用工,发生劳资纠纷时院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经营过程中,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办证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4、经营人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变食堂布局结构,投标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将经营的场所、设备、设施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转租、转让、分租。如发现有任何分包、转包、转租、转让、分租的-9-形式,学院将立即停止相应窗口的营
8、业并处以壹万元罚款,学院有权终止合同,在经营期满后不再考虑继续经营,经营人将被列入学院招投标工作中的黑名单。5、安全责任:经营人应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经营人应负责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遵守相关消防法规,明确责任人,服从学院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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