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中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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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集中审理原则摘要:集中审理原则要求刑事案件的审判应不间断的进行,这种审判模式为法官作出公正裁决、维护当事人权益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但是这一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构建集中审理原则,应当着手对审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改革。关键词:集中审理诉讼效率审判中断审判合一庭前准备为保障刑事审判顺利有效地进行,切实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确立了集中审理原则,并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刑事审判。我国刑诉法并未明确确立集中审理原则,由此引发了种种弊端。鉴于此,笔者拟对该原则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如何构建符

2、合我国国情的集中审理原则提出些许建议。一、集中审理原则概述(一)集中审理原则的内涵分析所谓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为不间断审理原则,是指刑事案件的审判,原则上应当持续不断地进行,审理程序应尽可能一气呵成,即行判决。这一原则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审理主体的要求,它要求承审法官必须持续不断地在场参与审理,只有从开始审理时就一直在场的法官,才能作出判决。二是对审理过程的要求,即要求审判不间断,对一起案件应该一次连续审理完毕,即使对需要数日审理的案件也应当每日连续审理,直至审完,其间除节假日和遇特殊情况外,审理不应中断。龙

3、宗智.《刑事庭审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0-61页集中审理原则包括形式上与实质上两方面的内涵。第一,从形式上讲,集中审理原则是指审判程序应尽可能地一口气完成,亦即直到辩论终结均不中断。林钰雄.《刑事诉讼法(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二,从实质上讲,集中审理原则是指审理过程必须“充实”,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官心证系由庭审中对事实和证据的调查形成,而非书面阅卷的产物。因此,这些直接关系到判决结果的直接、言词证据和辩论应当在审理期间当庭发生。(二)集中审理原则的功能集中审理原则作为

4、刑事审判的一项重要原则,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审判的功能。该原则符合审判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程序价值,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实现审判监督,防止司法不公。集中进行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有助于深入贯彻审判公开原则,让审判过程充满阳光。有助于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监督审判活动。这对消除暗箱操作、防止司法不公具有积极意义。陈卫东.《论集中审理原则与合议庭功能的强化》.中国法学.2003(1).2、屏蔽干扰信息,提升裁判可信度。在集中审理时。“5控辩双方、旁听人员,常常能亲见审判的始末,这种情形,如同共同观看一幕戏剧,

5、全体观众在相当自然的气氛下掌握了事件的全貌,从而有利于当事人与法官对案件事实形成相同或相近的认识,增强控辩双方与公众对法官裁判的认同感。”杨军.《论集中审理原则及其制度构想》.中国司法.2006(7).第31页这既有利于案件的独立审理,又提升了裁判可信度。3、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集中审理原则要求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找齐所有有关的人证物证并进行审理。这当然比分数个庭期进行、法官重复阅卷效率要高的多。4、有利于实现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其利益。由于集中审理是在一个集中审期内进行,因而可以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

6、护权,减轻被告人因等待判决结果而承受的心理压力,从而实现保障人权的目的。二、集中审理原则的立法考察集中审理原则所体现出来的理念,无疑是符合审判规律、符合人类认识规律的,是对诉讼规律的科学总结,是人类认识成果的结晶。目前,集中审理原则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发达国家广为进行的实践。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均在立法中明确规定集中审理原则,并通过强化各种审判程序之配合,促成集中审理原则的实行。如关于庭审不中断的要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226条规定:“审判是在被召集作裁判人员、检察院和法院书记处一名书记员不间断地在场的情形下

7、进行。”《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307条规定:“审理不得中断,应当持续进行至重罪法院作出裁定,宣布审判结束为止。在法官和被告人必要的用餐时间内,审理可以暂停。”《日本刑事诉讼规则》第179条之二规定:“法院对需要审理2日以上的案件,应当尽可能连日开庭,连续审理。”关于庭审中断的时间限制,如意大利的《刑事诉讼法》第477条规定:“当在一次庭审中根本不可能完成法庭审理时,法官应决定在下一非节假日继续进行庭审;法官只能根据绝对的必要性中断法庭审理,这种中断的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10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内。”樊崇义.《刑事

8、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89页再如,英国的审判中断制度包括延期审理和延期量刑,治安法官决定延期量刑的,如果被告人被羁押,延期一次最多不应超过3个星期;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押,延期一次不得超过4个星期。汪建成,甄贞主编.《外国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8月12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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