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楼盘市场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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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问题楼盘市场调研报告关于问题楼盘的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对拉动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发展过程中涉房地产楼盘的矛盾纠纷也随之日益突出,逐渐成为我市社会管理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近期,我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涉房地产矛盾纠纷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据统计,我市我市现有房地产项目64个(包括在售项目4个),共计约4万户。估算住户人数超过12万人。从趋势上看,2018年,我办共受理涉房地产矛盾纠纷来访案件39批次,201次,批次同比上升160%,人次同比上升112%;其中群体访(5人以上)15批次,141人次,批次同比上升47%,人次同

2、比上升91%;共受理涉房地产网上信访101宗,同比上升181%。在我市整体信访总量稳步下降的形势下,涉房地产矛盾纠纷的宗教、人数呈大幅上升趋势,群体访更占全年总量30%以上。从类型上看,涉房地产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建筑及装修质量问题;二是物业管理问题;三是规划及违章建筑问题;四是开发商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违规销售、延期交房办证等问题;五是工程款及工资拖欠问题。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近年来,我市辖区xx风景线西区、xx花园、xx时代广场、xx新天地、xx名邸等房地产楼盘先后发生业主到政府机关群体访,个别楼盘甚至发生业主越级集体访。加之,由于到我市购房的业主维权意识较强,经常采取抱

3、团维权等原因,涉房地产的群体访成为突出问题。另外,一些楼盘业主虽未通过集体上访维权,但也通过网上信访、政府热线等渠道对房地产项目的相关问题进行投诉,存在的隐患同样不容忽视。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行政机关方面一是体制机制不顺。物业管理涉及住建、房管、城管执法、公安、乡镇(街道)、社区、水电燃气等诸多部门,各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存在互相推诿现象。目前,只有房管部门代表政府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主管部门行使职责,缺乏工作合力,指导协调监管工作有限。二是监管工作缺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对于众多物业

4、服务企业,人员配置过于单薄,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管力度。街道办、社区缺乏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的有效抓手。三是政策宣传不力。由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了解不多、认识不够。有的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收费不理解、不接受,存在拖欠、甚至不交物业费的现象。四是化解机制不健全。目前,全市仅有洛龙区、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他县区还未成立行业性调解组织,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导致有的问题久拖不决,矛盾越来越大,误会越来越深,小问题变大问题。(二)开发商方面一是开发商单方更改规划。购房时的小区规划与业主入住后的规划产生差异、变更,小区环境、设施与购房时有明显改变,引起业主不满,引起群体

5、性事件或集体上访活动。二是房屋配套设备质量差。主要表现在小区内绿化面积少,最初种植的植物坏死,二次供水设施质量差,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三是公共建筑权属不清。许多公摊面积的划分确定和附属用房经营收益分配等问题,成为业主与开发商争议的最大问题。四是存在虚假承诺现象。开发商先期销售时向购房人虚假承诺,如小区将由知名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物业服务费等,但购房者购房后,达不到承诺要求,引发矛盾纠纷。(三)物业服务企业方面一是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物业服务行业处于发展的初期,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没有完善的资质认定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出于成本的考虑,对其人员缺乏系统的岗前培训,致物业服

6、务人员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都难以满足业主的需要。二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缺乏管理经验,工作不规范,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主要表现在社区卫生环境差、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保安不负责任等。三是费用收支透明度较低,业主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物业服务收费缺乏透明度,有的物业服务企业未依照规定将有关费用收支进行公示,业主不清楚其所交纳物业费用途,造成误会,引发矛盾纠纷。(四)小区业主委员会方面一是工作职责不明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对业委会的职责虽有比较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很少有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具体规定和办法付诸操作。二是服务理念不到位。目前,全市仅有89家成立了业主委

7、员会,仅占全市小区总数的12.2%,仍有相当多的物业服务区域没有建立或难于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小区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成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有限,对业委会的功能、职责了解不多,很难真正发挥业主委员会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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