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司法控制必要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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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司法控制必要性与可行性  摘要:随着行政权的极大扩张,行政自由裁量逐渐成为了行政的核心。长期以来我国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相当薄弱,特别是司法审查原则与标准不明确,从而造成了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情况。我们对行政自由裁量进行研究的时候不难发现,我们一方面需要行政自由裁量,要求政府为我们提供便捷的服务;另一个方面,我们又对它充满了怀疑,希望严格控制它。本文通过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含义的界定,拟从司法的角度论证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解析了对其司法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司法审查;必要性;可行性中图分类号:D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

2、1-828X(2013)05-0-029众所周知,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是以行政权的自主性为前提的,没有行政权的自主性,也就无所谓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而行政权的自主性正是行政权力分化的必然结果。因此,没有行政权的分化绝没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还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与规则相对应的一种权力,没有规则就没有自由裁量权。基于这种认识,有学者认为:“自由裁量权的产生是以规则的产生为前提的,在人类行政权产生以后,当它的运行需要接受规则的约束时,由于规则本身的特性决定了行政自由裁量权

3、必然伴随着规则的出现而出现。因此,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产生必须建立在法治或依法行政的基础之上。缘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传统上的不同,二者对于行政自由裁量的定义相去甚远。英美法系认为行政自由裁量不可避免,那么就让其充分发挥作用,当然这种运行应当具有最基本的法治要求。英美学者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戴维斯所下的定义:“一个公共官员所能享有的裁量权就是对其权力进行有效约束后所留下的在各种可能性中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自由选择权”。9而在我们这样一个深受大陆法系影响的国家,可能采用狭义的行政自由裁量的定义会更加适合我们的法律传统,再者,从我们国家现在的现实来看,行政自由裁量大量存在,而且常常被滥用,因

4、此我们对于行政自由裁量也应该保持警惕,尽量把它控制在适当的范围之中。因此有的学者将其定义为:行政自由裁量权即合法合理地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力,它一般与行政行为结合在一起,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范围内有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由此,司法自由裁量权的涵义也就凸现而出,它指法院或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合法合理地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力。9笔者阅读了大量的参考文献,发现行政自由裁量权无外乎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形式合法性。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在法定范围和幅度内行使,因而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若超出法定的范围和幅度,就不是自由裁量行为,而是行政越权,构成行政违法;(2)自主性。法律仅仅规

5、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行政主体可以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和宗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3)相对性。裁量是相对于羁束而言的。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为行政行为设定了详细、具体、明确的条件和方式等,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条件和方式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实施羁束行政行为时,不能将自己的裁量意思参与其间,无选择余地,否则即表现为越权或违法。如税务机关征税时,只能根据法定的税种、税率及其他条件等确定征税额,而没有轻重高低的选择余地。世上原本就没有什么绝对的东西,一切都在相对当中,因此才有了“裁量”。裁量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的主要表现形态,它是在法律只有原则性

6、规定的情况下由行政主体自行选择、自行决定的。但裁量行政行为并非任意裁量、毫无约束,它是在法定的原则、范围内的裁量,而且裁量必须忠实于法律目的,必须符合合理性与公正性的要求。而羁束行政行为是法律明确规定了处理结果,行政主体不能任意作为,且相对人对此类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明确的预期。因此,“自由裁量”不是绝对地“自由”,而是相对的。有必要注意的是,我们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相对性这个特征中可以窥伺一二,两者相区分的主要法律意义在于:羁束行政行为一般只发生是否违法的问题,而裁量行政行为则既发生是否违法的问题又发生是否合理公正的问题。两者虽都应受司法审查,但裁量行政行为由于允许行政主体行

7、使行政职权有一定的自由度,因此,它所受司法审查的程度相对羁束行政行为要弱一些。在我国,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的问题一般不予审查。一、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司法控制的必要性笔者认为,司法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司法审查。一般认为,司法审查是国家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对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进行违宪性或违法性审查监督的活动。在大多数国家,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司法审查主要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即由法院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审查判定某一行政行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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