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天津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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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工作分工一、主要任务(一)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创造1.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围绕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布局,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并购、交叉许可等多种途径,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着力提高雏鹰、瞪羚、领军企业专利数量和质量,加快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推动天津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支持天津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际自主品牌。着力提升文化创意园区、动漫创作基地、影视制作基地和软件开发园区内企业的创新创造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影视动漫品牌。(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2.激发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创造活力。-20- 推动高校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科技创新全过程,发挥知识产权管理在服务、推动、保护科技创新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支持高校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高校院所建立集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专业机构,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增强知识产权高质量供给。推动高校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充分调动专业机构和人才的积极性。推动高校加快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和技术经理人培养,支持设置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加强对科研项目的前期专利分析。推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入股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加速形成激励创造、促进转化的新型分配制度。鼓励高校将专利技术转化成效纳入各项重要评选活动的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重点研发平台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市场导向,创造一批科技含量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前景好的高价值专利。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强化知识产权价值导向,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能力。推进研发平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以知识产权作为重要内容的创新绩效评价和人才评价机制。支持研发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突破,形成一批专利密集型细分产业领域。支持研发机构联合核心技术攻关,共同培育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0-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高效益促进知识产权运用1.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推进滨海新区、东丽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筹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培育一批高端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形成一批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组合,提升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水平。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加快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的转让许可,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资源整合能力,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水平。深入开展成果对接活动,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在津实施转化,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促进更多创新成果有效转化运用。(责任单位:滨海新区政府、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市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优先信创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提升信创产业知识产权质量,聚焦基础软件、应用软件、芯片技术、网络安全、CPU设计和集成电路、终端设备领域,加强信创产业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形成一批竞争性专利组合。服务“信创谷”平台载体发展,着力推动信创产业知识产权成果对接、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促进滨海新区等区域开展信创产业专利导航工程,信创领域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程,推动信创产业的核心专利协同运用。-20-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海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1+3+4”产业知识产权引育。围绕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在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石油石化、汽车产业领域,着力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和专利预警服务,强化知识产权新动能引育,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战略与标准战略相结合。围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组织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积极构建知识产权联盟产业专利池,推动建立产业知识风险预警应对机制,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提高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围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联盟构建重点领域专利池。围绕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和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设一批品牌价值高、经济贡献大的商标密集型产业。发挥版权免费登记制度优势,增加自主版权的登记数量。培育一批拥有高价值版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版权企业,形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处于价值链高端环节的版权密集型产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5.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20-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扩大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加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与优化,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专业化水平。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专利权质押登记,提升专利权质押登记服务质量。支持保险机构深入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拓展知识产权保险范围,支持和鼓励企业投保专利保险。支持和引导更多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高标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1.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加大知识产权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处置侵权商品,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依法支持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切实保障权利人获得充分赔偿。支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申请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培育高知名度地理标志产品。研究有效措施,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保护。建立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对侵权假冒犯罪高压严打态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海关、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20- 制定《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的工作措施》。持续完善与“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构建全流程一站式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完善案件、涉案商品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推进民事合同性质的知识产权调解协议与司法系统司法确认之间的程序对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建立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制定跨部门知识产权案件处理规程,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以行政部门采用案件联席会商方式、公安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取证方式等,加强与公安部门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办工作衔接。(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3.强化新技术应用和新业态保护。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在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应用。完善电子数据公证保管平台,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应用。支持知识产权法庭开展司法审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互联网在线审判新模式。培育战略新兴产业高价值专利,编制商标保护指南,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保护。落实-20- 药品、电子商务等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文化传承、文化产业、新型文化业态等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探索知识产权在文化活动中的保护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强化维权援助、统一举报投诉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案件分拨、转办工作协作机制,打造高效、权威的维权枢纽。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制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加强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的指导。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简易程序适用标的数额,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鼓励各类网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测,健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指导协调机制,提高对网络侵权盗版信息的发现、研判和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5.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高效便捷、司法保障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工作机制,丰富纠纷化解方式、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加强诉讼和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联动,提升纠纷解决的整体效果。依法设立知识产权调解组织、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在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渠道。指导建立-20-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天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高规格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1.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天津知识产权服务网建设,提升基础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和覆盖面。加强商标受理窗口设施环境建设,优化商标受理业务,逐步提升商标申请注册服务水平。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天津中心优势,为天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创新发展提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规范版权交易平台,建立版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登记认证等社会服务工作。完善天津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知识产权使用、流转、维权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健全天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国际仲裁中心,构建商事仲裁快速纠纷解决通道,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仲裁优先意识。(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知识产权新型基础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对接,高水平推进天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与行业产业信息互联互通。拓宽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渠道,-20- 完善新一代专利信息检索及分析系统,提升专利信息利用水平。支持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围绕天津重点产业,开发高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3.大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聚焦重点区域,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链上下游优势互补、多业态协同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公益性培训和高端业务培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专利、商标代理行业执业行为,加强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的线上、线下平台,实现多手段、多平台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高水平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1.健全京津冀知识产权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家部委协调沟通,争取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吸引知识产权项目在津落地。进一步深化京津冀三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版权等部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合作,建立健全案件跨区域受理移送、联合调查、联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优化京津冀知识产权资源配置。-20- 加快京津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共享。发挥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审查协作中心资源优势,专业化服务天津发展。加强京津冀知识产权运营合作,发挥京津冀知识产权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盟作用,促进知识产权运营资源高效配置。(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3.强化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合作。充分发挥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作用,举办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高层论坛,开展京津冀企业帮扶活动。加强京津冀专利代办合作,服务三地创新主体。发挥京津冀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作用,建设京津冀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协同体系。(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六)高起点构建知识产权治理体系1.健全“四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四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区、街镇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力度,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市场环境。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制定完善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知识产权领域诚信制度,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层分类监管,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挥诚信体系作用,促进诚实守信。(责任单位:-20- 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快培养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或学科方向,建立知识产权学院或教学研究机构,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将知识产权相关专业课程纳入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重点科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家智库,聚集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将知识产权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制度,壮大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评定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加大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普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等活动,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中国专利周等,开展丰富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发布天津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大力报道先进企业和企业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 二、重点工程(一)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津城”、“滨城”双保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强化国家知识产权资源的对接和行业资源的集聚,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开展专利快速预审、确权、维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协调联动,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天津巡回评审庭,构建商标评审绿色通道,为创新主体提供便捷化、高效化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滨海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企业知识产权效能提升工程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加大中小企业托管服务力度。面向科技中小企业派遣知识产权专员。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关键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创造,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质量较高、运用能力较好、保护能力较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三)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主动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制定-20- 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开展专利集群管理,推动专利集成运用,以重点产业为着力点,以专利数质量为支撑点,加快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强化密集型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各种优势资源向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针对专利密集型产业做好专利分析工作。对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进行科学监测和评价。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统计机制。(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城市建设工程深化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城市建设,构建政策完善、运营规范、体系健全的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打通从源头创新到产业化的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推动滨海新区和东丽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城市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制度,促进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快速增长。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畴,丰富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一批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责任单位:滨海新区政府、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及相关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程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开展“一带一路”-20- 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编制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服务指南,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协调解决针对性措施。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海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风险防控。鼓励保险公司持续完善专利保险产品,积极开展专利执行险、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险等保险业务,降低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制度,做好津门老字号和天津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认定,保护具有天津地域特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老字号品牌,培育天津国际自主品牌。(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提升工程推进各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引导各区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进西青区、滨海新区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推进东丽区、武清区等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推进中新生态城专利与标准融合发展。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建立健全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大力推进各区在区财政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提高知识产权投入。围绕特色产业,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小镇,深入建设东丽区华明街、北辰区小淀镇知识产权特色小镇,重点培育静海区大邱庄镇、西青区精武镇等知识产权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及各区知识产权局分工负责)(七)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对接天津“海河英才”-20- 计划,加大行业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社会化的知识产权培训机构发展壮大,开发市场化的知识产权培训产品,丰富知识产权培训内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领军企业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壮大企事业单位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强专利代理师考试培训和执业培训,强化专利代理师人才队伍培养。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大讲堂活动,打造精品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提升工程运用老字号商标品牌、驰名商标品牌保护名录,加大老字号商标品牌、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加强新媒体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老字号、驰名商标优秀经营理念,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提升老字号、驰名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引导涉农产品增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提高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申请注册量。规范地理标志使用管理,提升地理标志涉农产品特殊品质及附加值,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九)版权及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工程-20- 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优化版权社会服务体制机制,逐步规范作品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等工作,提升著作权登记的社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版权协会、版权服务站、行业版权联盟等版权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版权社会组织的支持和管理,进一步提升版权服务水平。深化我市版权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继续开展申报国家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的工作,规范版权产业园区版权管理,发挥版权在市场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版权创造和运用,实现由数量和速度向质量和效益转变,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管体系,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全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区知识产权局要切实提高知识产权重要性认识,深入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推进组织领导与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律和创新逻辑的内在统一,为规划的深入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举措的统筹和谋划。加强与国家规划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创新举措有效衔接,突出天津工作特色。完善市区合作工作机制,形成市、区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推动各区局贯彻实施知识产权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 (三)健全政策法规深入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大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适时修订《天津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健全天津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与司法保护措施的衔接,优化天津知识产权发展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知识产权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经费使用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区对标先进地区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积极引导社会化资金投入知识产权运营,形成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运营机构、投融资机构、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评估考核完善知识产权数据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十四五”规划实施主要指标的跟踪监管,推动规划工作任务按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开展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知识产权指标推动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和实施效果的中期评估,推动规划战略任务和措施落地落实。-20-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1月2日印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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