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动因及标准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动因及标准 

ID:20695220

大小:66.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15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动因及标准 _第1页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动因及标准 _第2页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动因及标准 _第3页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动因及标准 _第4页
资源描述: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动因及标准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动产与不动产的界分标准一、动产与不动产在民法中的地位(一)各国民法立法概述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在大陆法屮是普遍存在的。《法国民法典》第516条首先规定:“财产或为动产,或为不动产。”接着,法典对于不动产和动产的确定方法作了明确表述:“财产之作为不动产,或依其性质,或按其用途,或依权利的客体。”(第517条)“财产之作为动产,依其性质,或依法律的规定。”(第527条)具体而言,法国民法中的不动产包括以下几种(第518条~526条}:一是按其性质为不动产者,包括地产及建筑物、固定于柱石而作为建筑物一部分的风磨及水磨、尚未收割的收获物和尚未摘取的果实等;二是按其用途为不动产者,

2、包括不动产所有人为使用及经营该不动产而设罝的各种物体,如耕畜、农具、蜂群、池鱼、锅炉、肥料等;三是永远附着于不动产的物体,如装饰品、安装于特备的墙壁凹处的雕像等;叫是以不动产为客体的权利,包括不动产用益权、地役权或土地使川权,以及旨在请求返还不动产的诉权。动产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按其性质为动产者,即“可以自一场所移至另一场所的物体”;另一类是按法律规定为动产者,包括拆卸建筑物所取得的材料、动产物件、动产家具、以请求偿还到期款项或返还动产为目的的债权及诉权等。《德国民法典》里然没有像《法国民法典》那样对于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其物权法的篇章结构以及条文的具体内

3、容來看,《德国民法典》对于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仍然是明确的。该法典第90条规定了物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物,只是有体的标的。”然后在第94条规定了不动产的内容:“(1)定着于土地和地而的物,特别是建筑物,以及与地而连在一起的土地出产物,属于土地的重要成分。种子在播种时,植物在栽种时,分别为土地的重要成分。(2>为建造建筑物而加进去的物,属于建筑物的重要成分。”《德国民法典》没有列举动产的范围,通说认为,不动产之外的一切物都是动产。它主要指人们的消费资料、人工制造物和货币等。当然,因为物的概念的特定性,动产之中不包括权利,但是一般认为对权利也可以适用动产的法律规则。的《円本民

4、法典》第85条首先规定了物的定义:“本法所称物,谓有体物。”接着在第86条规定了动产与不动产的A容:“(一>土地及其定着物为不动产。(二)此外的物皆为动产。(三)无记名债权视为动产。”作为0前世界上最新的一部民法典,《俄罗斯民法典》对于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亦有明确规定,该法典第130条规定:,’1、不动产包括土地、矿床、独立水体和所有与土地牢固地吸附在一起的物,即一经移动便使其用途受到损害的物,其屮包括森林、多年生植物、建筑物、构筑物。不动产还包括应进行国家登记的航空器和海洋船舶、内河航运船舶、航天器。(二)对大陆法系国家的实质性影响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对于大陆法系物权法的技

5、术影响是实质性的。这首先表现为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根据这一划分规定不同的物权种类。所有权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原则上限于不动产。在担保物权屮,质权限于动产,抵押权限于不动产。就大陆法系国家儿部有代表性的民法典而言,《法国民法典》规定了只针对不动产的役权或地役权和抵押权,分别规定了动产质权与不动产质权、动产优先权与不动产优先权;表现力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根据这一划分制定了不同的物权规范,这是动产与不动产这一划分对于物权法技术影响的主要方面,同时也是动产与不动产这一划分的主要意义之所在。在物权的公示方法方面,因不动产物权或动产物权之不同而有所区别。不动产物权以登记

6、和登记之变更作为权利亨有与变更的公示方法,动产物权以占有作为权利亨有的公示方法,以占有之移转即交付作为其变更的公示方法。当然,对于物权公示的效力问题,各国立法有不同的认识,以致最终形成为三种不同的立法主义,即公示成立要件主义、公示对抗要件主义与公示折衷主义。在物权的得丧原因方Ifif,就善意取得而言,动产物权的取得当然适用,这在实行公示成立要件主义的德国法、瑞士法巾是如此,在实行公示对抗要件主义的法国法、日本法中也是如此;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则因各国立法对于不动产物权公示效力的认识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实行登记对抗主义的国家,由于不承认登记的公信力,因而不存在不动

7、产善意取得的问题,而在实行登记要件主义的国家,则因赋予登记以公信力而存在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问题。就时效取得而言,虽然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都适用取得时效,但在具体适川方面仍然存在差异。在法国法上,一般权利的取得必须经过30年期间,一当然,基于对法律安企的考虑,法国民法上也存在其•他取得时效(短期取得时效其完成须经过10年到20年,但这主要是针对不动产物权而言的。在法国法上,取得吋效制度对于动产提供了同样有效的适用条件和一般原则。但在善意占有有形动产的情形,善意占有人通过“即吋取得”即可取得其所有权。因此,以占有达一定期间为条件的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