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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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I摘要IIAbstractIll前言1第一章动产与不动产概述11.1动产与不动产的概念12动产与不动产的范围1第二章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标准32.1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标准的争议32.2采用物理标准为主,登记标准为辅的划分标准4第三章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意义53.1权利取得方式不同53.2权利转让的要件不同53.2.1权利转让的形式要件不同53.2.2权利变动的实质要件不同73.3物权的设定对象不同93.4法律适用及诉讼管辖不同10结语11参考文献12致谢13诚信责任书14论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意义摘要动产与不动产是民法上最为重要的一种分类,将物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有利于我们理解二

2、者的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转让方式和权利设定的对象,从而为法律实务提供理论依据。“在每一种法中,都存在一个'对物的最基本划分',也就说,整个经济一社会制度都以它为基本点。”这个基本的划分在现代民法中表现为不动产与动产Z分。那么,划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本文将从介绍动产与不动产的概念、范围入手,着重探讨我国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标准,从而探索出对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意义。关键词:动产,不动产,分类,意义MovableandimmovablepropertyofthesignificanceofclassificationAbstractCivillawofmovableand

3、immovablepropertyisthemostimportanttypeofclassification,willbedividedintoobjectsofmovableandimmovableproperty,willhelpusachievetherightunderstandingofthetwowaytransferofrightsandrightsofwayofsettingthetarget,soastoprovideatheoreticalbasisforlegalpractice.HIneachofthelaw,thereisafundamentald

4、ivisionofobjects1,itissaidthattheeconomyasawhole-socialsystemtoitsbasicpoints.HDivisionofthebasicperformanceinthemoderncivillawforrealestateandmovablepropertydivision.Then,movableandimmovablepropertydivisionofthesignificanceofwhatisit?Thisarticlewillintroducetheconceptofmovableandimmovablep

5、roperty,thescopeofapproach,focusingontheChinadivisionofmovableandimmovablepropertystandards,andthustoexplorethemovableandimmovablepropertyofthemeaningofclassification.Keywords:property,realestate,class辻ication,meaning冃IJs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对大陆法系国家的物权立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几乎所有的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都采用了”动产——不动产”的二元体系构建本国的物权

6、体系,所不同的是各国具体的区分标准存在不小的差异。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完全将这种立法体例继受过来,但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问题是我国在区分标准上学者之间还存在不小的争议。学界目前主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登记标准和物理标准,虽然登记标准缓解了物的可动性与重要性Z间的张力并易于操作,但是物理标准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传统标准,而且其直观性使其具有天然的优势,目前还没有其他的区分标准足以撼动传统物理标准的核心地位。第一章动产与不动产概述1・1・动产与不动产的概念我国学者关于不动产与动产的定义方法,是首先确定不动产,然后不动产以外的物均屈于动产。笔者采信学者陈华彬的观

7、点:不动产,指土地及其地上定着物。定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具有连续性、不能移动,且社会观念,尤其是社会交易观念也把它视为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的物⑴。所谓“附着”,指“定着”之意,指固定地附着于土地而不能变更其位置的物。定着物一般可以区分为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两类。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做岀规定,《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物权法》也并未涉及动产与不动产的概念。而仅在我国《担保法》第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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