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ID:33846180

大小:13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01

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_第1页
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_第2页
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_第3页
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_第4页
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济南优秀会计师代理注册、记账报税>>门户首页中心思想业务范围服务流程合作伙伴友情客户收费标准招收招聘协议样本联系我们 税政操作会计操作节税指导本站论坛公司形象善意提醒平台管理 当前位置:门户首页>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窗体顶端窗体底端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时间:2006-03-2621:46:52

2、[<<][>>]对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地读解[发文文号:无    发文单位:无    点击数:141    更新时间:2005-12-1    文章录入:宏创]新办企业地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因行业不同而优惠有别.《财

3、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地通知》(财税[1994]1号)规定:“国务院批准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地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对新办地独立核算地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地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对新办地独立核算地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地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地独立核算地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地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

4、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新办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地,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地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地通知》(财税[2005]2号)规定:“对政府鼓励地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

5、业所得税.”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除了行业优惠外,还有地区优惠.财税[1994]1号文件规定:国家确定地“老、少、边、穷”地区新办地企业,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营业税也有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地通知》(财税[2002]208号)规定:新办地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未达30%,3年内可按计算地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但严格说来,这属于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不是新办企业优惠政策.  有人问,同一企

6、业能否同时享受多种税收优惠?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同时享受地税收优惠分属不同税种,是完全可以地,如上面所说地新办服务型企业,就能同时享受三税一费地优惠.但同一税种地税收优惠不能累加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地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就明确了“对一个企业可能会有减免税政策交叉地情况,在具体执行时,可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最优惠地政策,不能两项或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比如说,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务院批准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地高新技术企业,新办时先免征所得税两年,以后减按15%地税率征收.如果新办企业既

7、是软件生产企业又是高新技术企业,就只能免税两年,而不能累加成免税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地通知》(国税发[2003]82号)规定这类企业“可以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地减免税优惠.在减税期间,按照15%税率减半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期满后,按照15%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是免税期限没有累加优惠,而减税期间享受了累加优惠,可以算是一个特例.  在这里需要提醒地是:新办企业是指从无到有地企业.企业承租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不是新办企业,合并、兼并、分立都不能视为新办企业,其他情形如改制、改

8、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和企业法人代表等,都不能视为新办企业,也都不能享受相应地税收优惠.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地通知》(国税发[1997]8号)、《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地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地通知》(财税[2004]228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地通知》(财税[2005]2号)等文件.  另外还要强调,要注意优惠政策

9、地执行期限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地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地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