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1016

《刑法学》1016

ID:36001125

大小:55.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4-29

《刑法学》1016_第1页
《刑法学》1016_第2页
《刑法学》1016_第3页
《刑法学》1016_第4页
《刑法学》1016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法学》1016》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模拟题(A)一、名词辨析题(每小题5分,共20分)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作用、后果、意义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根据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控制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刑种或者较短的刑期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处罚。二者都属于从宽处罚,区别在于前者在法定刑范围内,后者在法定刑以下。犯罪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

2、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是不同的罪过,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态度存在质的差别。犯罪目的是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动机是引起并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的内心动因。犯罪动机是犯罪目的的起因与前提,但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目的是犯罪动机的具体指向,在某些犯罪中,是构成要件之一。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期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连续犯是指出于同一的犯罪故意,实施数个危害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在刑法上,前者是一个行为,是实质的一罪,后者是触犯相同罪名的数个行为,是数罪,但作一罪处理,因此是处断的一罪。挪用公款罪,是

3、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末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两罪的主要区别是犯罪主体不同。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刑罚是刑法的内容和制裁措施。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一般原则、

4、原理的规范体系;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刑事责任的规范体系。总则与分则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总则指导分则的具体规定与运用,分则体现总则的精神与原则,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后果并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负刑事责任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刑事责任能力的组成部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二罪都以欺骗为特

5、征,但客体、行为方式有不同,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同时符合两罪,按从一重罪的原则确定罪名。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领导、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主犯的一种。罪名是具体犯罪的名称,是对某种具体犯罪行为的最本质特征的简明概括;罪状是指刑法分则中规定具体犯罪的条文对某一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罪状包含罪名,罪名根据罪状来概括确定。二、不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相应的数字填在括内如认为备选答案均错,在括号内填“无”(每小题1分,共15分)。。(②拘役④

6、死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种。《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属于从犯。就行为内容看,这种从犯属(②实行犯)。1997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①狭义的刑法③刑法典)。按照《刑法》规定,对(①危害国家安全③被判处死刑④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按照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④不是犯罪)。犯罪不作为的成立条件有(①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②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能力③没有实施极行为)。防卫不适时属于(无)。①正当防卫②特殊防卫③防卫过当④无限防卫防卫挑拨属于(无)。构成偷税罪的情节包括:(④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

7、罚后又偷税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构成(①贪污罪)。甲为报复乙,将汽油从门缝倒进乙位于公寓楼三楼的寝室,然后用火柴点燃,室内外都发生燃烧。结果造成乙重伤及4000余元的财产损失。甲的行为应定(②放火罪)。甲为报复乙,将一枚自制炸弹放在乙的客车引擎盖内,致使该车在行进中发生爆炸。造成乙死、数名乘客重伤、价值20万元的客车报废等严重后果。甲的行为应定(①爆炸罪)。假想防卫因缺乏防卫的(①起因条件),因而不属正当防卫。间接故意成立的要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